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中文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关于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8 16:42 来源:县水利和湖泊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第23号令)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我局拟依法注销以下取水单位的取水许可证,现向社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公告发布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取水单位

取水许可证号

注销原因

阳新县兴达矿业有限公司

D420222S2021-0084

证照已过期,企业未申请延续

湖北鸡笼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D420222S20  21-0066

企业申请注销

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丰山铜矿

D420222S2021-0079

企业申请注销

特此公告。

联系科室: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水政水资源股

联系电话:0714-7393937

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4年11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点击咨询智能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