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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0 15:35 来源:县水利和湖泊局

根据《中共阳新县委阳新县人民政府关于阳新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阳发20246号)文件相关要求,水利部门执法职责划归局机关。为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经认真梳理、审查,因执法改革、工作调整等原因对以下9人所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在“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予以注销,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序号

姓名

执法证号

备注

1

陈海志

J17020218001

执法监督证

2

舒忠慧

17020218038


3

  

17020218047


4

汪晓红

17020218050


5

石科卫

17020218025


6

张建刚

17020218034


7

柯清华

17020218043


8

左利民

17020218045


9

姜来水

17020218057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的行政执法证件即时失效,相关人员不得持已注销的行政执法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特此公告。

阳新县水利和湖泊

2025年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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