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1 | 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 | 阳新县水土保持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 | 1.5元/m2 |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水利厅 | 鄂价环资〔2017〕93号 | 根据鄂税发〔2020〕62号,征管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 | |
开采矿产资源的 | 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 | 1.5元/m2 | |||||||||
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采掘、采剥总量)计征 | 1.5元/m3 | ||||||||||
石油、天然气根据油、气生产井占地面积征收 | 1.4元/m2·年 | ||||||||||
取土、挖砂(河道采砂除外)、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的,根据取土、挖砂、采石量计征 | 1元/m3 | 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两种方式计征的,不再重复计征 | |||||||||
排放废弃土、石、渣的,根据土、石、渣量计征 | 1元/m3 | 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三种方式计征的,不再重复计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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