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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4年阳新县商务局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8920 发布日期 2024-02-06 发布机构 县商务局
文号 文件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所属机构 县商务局

2024年阳新县商务局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及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根据我县情况拟订全县外向型发展和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法。参与研究全县对外开放、利用外资、招商引资和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2、参与拟定全县商贸、物流和服务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负责全县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全县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区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拟订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作。

4、承担组织实施我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5、承担组织实施我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6、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中、加工贸易管理办法,拟订和执行全县中长期出口规划和出口商品、市场发展战略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县进出口业务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贸易方式,汇总编报全县年度进出口指导目标。

7、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全县科技兴贸战略,制定全县技术贸易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等工作。

8、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全县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指导和组织我县在境内外举办的对外贸易会、展销会、博览会等活动。

9、指导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全县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10、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外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执行全县对外经济发展战略,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工作,牵头开发外派劳务和做好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

11、指导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牵头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做好全县电子商务市场监管,协调配送、支付、技术认证等配套行业发展。

12、指导全县商务系统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13、负责全县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5、职能转变。县商务局的集中反垄断执法职责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新县商务局(本级)为阳新县商务局的一级预算单位,由局机关编制报表。内设办公室(政工股)、外资外贸管理股、市场建设运行股、内贸综合管理股、电子商务发展管理股 5个机构。

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为:阳新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阳新县商贸服务中心)。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4年本年收入预算为 451.90 万元,比上年增加 64.60万元,增加16.68 %。 其中,经费拨款  451.9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451.9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

收入增加原因:本年度部分人员有调资增资情况,且职工人数有所增加。

2.预算支出情况:2024年本年支出预算 451.90万元,比上年增加  64.60 万元,增加 16.68 %。其中:基本支出  411.90 万元,占总支出的 91.15 %;项目支出40万元,占总支出的8.85 %。本年支出构成为:基本支出 411.90 万元,占本年支出91.15 %;项目支出40万元,占本年支出  8.85 %。

支出增加原因:(1)2024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 44.6   万元,主要是 本年度职工人数有所增加 ;

(2) 2024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20.00 万元,主要增减原因为:本年度安全排查整治、促消费活动 、成品油市场税控一体化建设、组织参加展会等工作任务有所增加。   

3.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36.0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84 万元,增加 5.37 %。增加原因主要是:一是  本年度职工人数有所增加 ;二是依据机关运行实际足额编列水电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等。其中,办公费   9.00 万元,印刷费3.00 万元,水费 1.00 万元,电费 2.00   万元,邮电费 1.00 万元,差旅费 0.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00 万元,维修(护)费 0.50 万元,会议费 1.00  万元,手续费1.00万元,咨询费1.00万元,培训费 1.00万元,公务接待费 0.00 万元,劳务费 0.00万元,委托业务费  0.00  万元, 工会经费 3.89 万元, 福利费 2.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万元,其他交通费8.74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30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增减。主要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压减了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因公出国出(境)费,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增减。 主要原因是局机关严格控制接待规模与标准,进一步压减接待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0 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费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增减, 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车加油、维修、使用管理。

3.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4 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0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  5.00 万元,减少 28.57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购置办公设备及有关活动等政府采购费用减少。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50万元,主要是集中采购 办公软件、办公设备等支出;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 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50 万元,主要是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等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占有房屋面积 1080 平方米,大型专用设备数量为 0 台,现有公务用车 0 辆。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元,通用设备:33.08万元 ,  专用设备:0元,文物和陈列品:0元,图书、档案:0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8.08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电子商务项目”主要内容是指导全县电子商务发展,2024 年预算安排 20万元,其中,20 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4 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组织全县电商企业培训与交流,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保障了全县电子商务的有效运转。产出指标:举办电商直播培训次数≥5次;“山水湖乡情”与我县合作社或农场签订合作协议≥86家;组织我县农村电商企业参加各类大型活动诸如“数商兴农”专场直播活动、湖北食品产业链博览会次数≥4次;指导企业申报“有机认证”和“绿色认证”的个数≥5家,农村快递总量≥1550万件;电商企业合格率≥99%;快递送达时间 ≤3天;满意度指标:电商企业满意度≥96%。

效益指标:电商企业平台正常运转时限≥5 年。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对空表的说明:

1.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因此表格为空;

2.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预算收支情况 ,因此表格为空。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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