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2025年阳新县统计局本级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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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5-37772 | 发布日期 | 2025-05-21 | 发布机构 | 县统计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所属机构 | 县统计局 |
目 录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单位主要职责
阳新县统计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按照国家统计制度制定全县统计工作规划、规章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全县统计工作,对全县统计资料实行统一管理。
3.负责工业、商业、劳资、建筑业、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农业及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等专业的月、季、年度统计调查。
4.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撰写统计分析,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咨询建议。
5.负责编辑全县年度统计年鉴,发布统计公报。
6.负责全县主要经济指标考核的统计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在县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及各类临时性调查项目,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的统计数据。
7.根据县政府执法责任制规定,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新县统计局本级为一级预算单位,由 1 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 1 个公益类事业单位合并编制报表。内设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统计与核算股,工业和投资股,第三产业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 个。分别为:城市抽样调查队;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分别为:普查中心。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年本年收入预算为905.7万元,比上年减少92.8万元,减少9.29%。 其中,经费拨款905.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收入减少原因:人员减少。
2.预算支出情况:2025年本年支出预算905.7万元,比上年减少92.8万元,减少92.8%。其中:基本支出545.1万元,占总支出的60.19%;项目支出360.6万元,占总支出的39.81%。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5.7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
支出减少原因:(1)2025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92.8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2) 2025年项目支出与上年一致。
3. 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48.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9万元,减少14.03%。减少原因主要是:一是人员减少;依据机关运行实际足额编列水电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等。其中,办公费5.88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2.1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5.43万元, 福利费2.96万元,其他交通费9.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加100%。主要是上级业务核查增多,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2万元, 比上年增加2万元,增加100%。 主要原因是上级业务核查增多。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 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车加油、维修、使用管理。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5 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8.63 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67 万元,减少了8.23 %。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6.2万元,主要是集中采购印刷服务及办公设备支出;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是0支出; 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2.43万元,主要是律师服务费及会计服务费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占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大型专用设备数量为0,现有公务用车0辆。
通用设备账面净值:49.69万元
专用设备:无
文物和陈列品:无
图书、档案:无
家具及用具账面净值:22.91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协管员经费费用”主要内容是支付36名协管员劳务、养老保险,提高协管员工作积极性。2025年预算安排 165.6万元,其中,165.6 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5 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支付36名协管员劳务、养老保险,提高协管员工作积极性,得到基层统计局认可。
产出指标:统计协管员=36人;统计协管员劳务发放完成率=100%;按时发放率=100%。
满意度指标:基层统计办认可度≥95%。
效益指标:保证协管员稳定性;提高协管员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2.“城市住房抽样调查经费”主要内容是进行城市住房抽样调查。2025 年预算5万元,其中,5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一年至少抽查3000套房源,每月产出一次报表,预算资金50000元全部用于城市住房抽查中,提供的表报数据能有效为政府出台房价政策提供依据,有利于提高政府公信力。
产出指标:产出抽样调查月报数量=11次;抽查房源数量≥3000套;原始数据采集质量达标率≥95%;
满意度指标:被调查对象满意度≥95%。
效益指标:为政府出台房价政策提供依据;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3.“统计普查费用”主要内容是调查数据能有效的反应本地区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人口流动情况与现状。2025 年预算15 万元,其中,15 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一年内至少做三次劳资调查及人口抽样,至少抽查300家企业劳资报表,调查80个小区人口抽样,将预算资金150000元全部用于统计普查调查中,是调查数据能有效的反应本地区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人口流动情况与现状,从而有利于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同时也能得到被调查户的认可。
产出指标:各类其他调查及普查(劳资、人口抽样等)≥3次;抽查劳资报表企业数量≥300个;人口抽样调查≥80小区;
满意度指标:被调查对象满意度≥95%。
效益指标:反应全县统计数据;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4.“统计经费费用”主要内容是负责县内外各项统计工作。2025年预算50 万元,其中,50 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年产出11次月报数据,按时完成调查任务。原始数据采集质量95%达标,项目支出符合国家或部门相关支出标准,主要数据不受到质疑,有利于提高政府公信力,做到让统计对象95%以上认可。
产出指标:产出数据月报=11次;进企业调查次数≥300次,进乡镇调查次数≥60次,原始数据采集质量达标率≥95%,统计调查任务按时完成率≥98%。
满意度指标:被调查对象满意度≥95%。
效益指标:出具有效经济数据;提高政府公信力。
5.“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调查费用”主要内容是调查全县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2024年预算3万元,其中,3 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5 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按季度对中小企业统计数据进行调查,一年产出4次报表,一年至少调查100个中小企业,预算资金全部用于统计调查中,调研中小企业发展现状,从而推动企业发展,有利于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产出指标:产出中小企业调查报表数量=4次;一年调查中小企业数量≥100个,原始数据采集质量达标率≥95%,调查任务时限1年。
满意度指标:被调查对象满意度≥95%。
效益指标:调查小企业经济发展现状;提高政府公信力。
6.“星级单位统计人员补贴”主要内容是为提高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将全县“四上”企业纳入星级评定,按星级评定对对统计人员进行工作补贴。2025年预算118万元,其中,118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5 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为提高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将全县“四上”企业纳入星级评定,实行“三星级”认定标准,30%的企业评定为一星级,对统计人员工作补贴为2500元/年,60%企业评定为二星级企业,对统计人员工作补贴为3000元/年,10%企业评定为三星级企业,对统计人员工作补贴为4000元/年,从而规范企业的统计工作,提高政府公信力。
产出指标:星级单位统计人员数量≥400人。
满意度指标:被调查对象满意度≥95%。
效益指标:调动星级企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有利于规范企业统计工作。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对空表的说明:
1.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表格为空;
2.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因此表格为空。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无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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