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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阳新县龙港革命烈士陵园2024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000014349yx_tyjrswj/2024-00004 发布日期 2024-02-02 发布机构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号 文件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所属机构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阳新县龙港革命烈士陵园2024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在全县范围内征集、整理、展示与革命斗争有关的文物、烈士斗争史

料和遗物;

2.负责红军烈士的褒扬工作;

3.负责陵园建筑物的日常维护与维修工作;

4.负责建立完善烈士档案;

5.负责红军烈士的安葬工作;

6.负责为社会各界及烈士亲属祭扫活动提供服务,充分发挥爱国主义及青少

年教育基地的作用;

7.负责园区内卫生、环境绿化和安全保卫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新县龙港革命烈士陵园二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构成:行政编0人、事业编5人、工勤编0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4年本年预算收入为64.7万元,比上年增加27.6万元,增长74.39%。收入变化原因:新增招录人员。其中本年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包括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2024年本年支出64.7万元,比上年增加27.6万元,增长74.39%。支出变化原因:新增招录人员。其中:基本支出6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3.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收入支出,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4万元,比上年增加1.6万元,增长66.67%。支出变化原因:新增招录人员。其中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2万元、电费0.2万元、维护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1.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支出变化原因:严控“三公”经费预算,无此项预算。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支出变化原因:严控“三公”经费预算,无此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支出变化原因:严控“三公”经费预算,无此项预算。

3.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支出变化原因:严控“三公”经费预算,无此项预算。

4.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支出变化原因:严控“三公”经费预算,无此项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4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支出变化原因: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在实际执行中据实调整。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包括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在实际执行中据实调整;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包括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在实际执行中据实调整;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包括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在实际执行中据实调整。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本单位国有资产包括: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2、通用设备:2.9万元

3、专用设备:

4、文物和陈列品:

5、图书、档案: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28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重点项目预算,无绩效目标说明。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1、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此表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为空表;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

3、本单位项目支出情况,因此表9项目支出表为空表;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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