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健全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动态管理机制,规范文化经营场所的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和《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由原发证机关向社会公告注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函告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经阳新县文化和旅游局核实,阳新县歌库世界音乐汇等一批歌舞娱乐场所存在许可证到期未延续等情况。我局将依法注销其《娱乐经营许可证》。自注销之日起,被许可人所持的《娱乐经营许可证》作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经营单位或利害关系人可书面向阳新县文化和旅游局(阳新县综合大道39号图书馆4楼836室)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714-7339351。逾期未提出异议或不能提供充分理由的,注销生效,将对证件注销删除。
特此公告。
附件:歌舞娱乐场所注销名单
阳新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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