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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5 09:46 来源:阳新县文化和旅游局

阳新县悦学艺术中心、阳新县巨人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向我局提交注销申请,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同意办理注销手续,现将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名称

地址

法人

营业执照

许可证编号

1

阳新县悦学艺术中心

阳新县富池镇桥东路40号

王萍

92420222MAC750K18M

142022272021059

2

阳新县巨人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阳新县兴国镇东坡路50号(老检察院6楼)

徐春兰

91420222MA7HNXID3F

242022272021579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该机构不再具有培训资质,不得以其原注册登记机构名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及幼儿园适龄儿童开展艺术类培训经营活动。

阳新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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