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汇总、本级预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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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3-03124 | 发布日期 | 2023-01-29 | 发布机构 | 县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所属机构 | 县医疗保障局 |
阳新县医疗保障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和政策的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落实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按规定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及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按规定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按规定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负责1953年复员退伍和二等乙级及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统筹和医疗保障待遇落实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要建立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和政策衔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阳新县医疗保障局本级为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单位,按阳编发[2023]9号文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政工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基金监管股(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股);核定行政编制8个。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局在职人员实有人数9人,其中全额财政拨款编制 9 人。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3年本年收入预计为462.9万元,比上年增加60.9万元,增加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2万元,占本年收入100%。收入增加原因:主要是由于工资改革,增人增资,增加绩效奖金。
2.预算支出情况:2023 年本年支出462.9万元,比上年增加60.9万元,增加15%。其中:基本支出269.9万元,占总支出的58.3%;项目支出193万元,占总支出的41.7%。本年支出构成为:卫生健康支出462.9万元,占本年支出100%。支出增加原因:(1)2023 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94.9万元,工资改革,增人增资,增加绩效奖金;(2)2023 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34万元,主要是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局机关非重点项目支出进行了压减。
3.2023 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120.68万元,比上年相对增加35.77万元,增加42.12%,增加原因:预算口径有变动,同时新增人员,依据机关运行实际足额编列办公费、邮电费等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2.6 万元,邮电费1.7万元,物业管理费5万元,差旅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24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 1.83万元,福利费1.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6.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1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规模与标准。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0 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0 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3.因公出国出(境)费 0 万元。主要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出(境)任务安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 年)》要求,2023 年我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28.6万元,增加10.6万元,增加58.9%。主要是用于为新进人员购置办公及生活必需设备等。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5.6万元,主要是集中采购办公设备、复印纸等支出;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23万元,主要是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等委托第三方机构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印刷费等支出;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我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94.5万元。房屋建筑面积0平方米;通用设备75(个/件),价值75.2万元;家具、用具等364(个/套),价值19.3万元。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详见附表。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相关表格为空。
十、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
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
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阳新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汇总预算公开
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和政策的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落实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按规定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及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按规定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按规定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负责1953年复员退伍和二等乙级及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统筹和医疗保障待遇落实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要建立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和政策衔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人员构成
预算单位构成:阳新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由局本级预算和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2个下属单位预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 个。其中包括:阳新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阳新县医疗保障基金核查中心。
部门人员构成:单位人员合计 92人,其中在职77人,离退休15人。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3年本年收入预计为1726.5万元,比上年增加357.5万元,增加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6.5万元,占本年收入100%。收入增加原因:1、人员工资调整;2、项目支出增加。
2.预算支出情况:2023 年本年支出1726.5万元,比上年增加357.5万元,增加26%。其中:基本支出1389.3万元,占总支出的80%;项目支出337.2万元,占总支出的20%。本年支出构成为:卫生健康支出1726.5万元,占本年支出100%。支出增加原因:(1)人员调入及人员正常晋升增资相应的支出增加;(2)基础绩效奖纳入预算。
3.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227.53万元。比上年相对增加41.39万元,增加22.23%,增加原因:基本费用增加。其中,办公费18.8万元,印刷费10.2,电费6万元,邮电费4.7万元,物业管理费8万元,差旅费1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0.54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劳务费28万元,委托业务费21万元,工会经费 13.94万元,福利费8.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8.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4.3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2.5万元,比上年减少1.1万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因公出国出(境)费,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上年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接待规模与标准;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与上年持平。
3.因公出国出(境)费 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 0%,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 年)》要求,2023年我部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52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6.1万元,主要是集中采购办公设备、复印纸等支出;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35.9万元,主要是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等委托第三方机构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印刷费等支出;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 0 元。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阳新县医疗保障局占有房屋面积457.08平方米。部门固定资产价值172.19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34.61万元;家具、用具等37.58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详见附表。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相关表格为空。
十、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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