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中文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名称 阳新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7284 发布日期 2024-01-31 发布机构 县医疗保障局
文号 文件分类 综合政务 所属机构 县医疗保障局

阳新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理念,完善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服务和推进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全面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2023年,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公开了我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财政预算表等重点公开信息,领导分工等等。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发布公示公告共计11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有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今年以来,我局工作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高信息发布缺乏时效性,我县医保领域工作亮点突出但是宣传不到位在改进方面,主要致力于以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同时针对局机关各股室及两个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同步开展培训。二是加强对重点领域的公示,加大信息公开量,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年收到县19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号马凯平代表(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的议案”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相关会办意见如下:

1.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市级统筹,执行统一政策和待遇保障。根据《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部分待遇保障水平的通知》(黄医保发202230号)文件规定,2023年1月1日起,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照60%比例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00元调整为350元。

2.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结算有关政策的通知》(黄医保发〔2022〕26号)文件规定,已执行参保居民可在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使用门诊统筹基金直接结算,不需要备案。

3.为保障我市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医疗待遇,提供的便民利民服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将取消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个人定点签约管理、日限额及“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限二级及以下机构管理”限制,将全市包括市中心医院等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定点医疗机构均纳入结算范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点击咨询智能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