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阳新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评估标准》等规定,经自主申报、现场评估,阳新县兴国镇太泉社区卫生服务站符合基本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要求,拟纳入阳新县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
本公示从2025年12月16日起至12月22日(节假日除外,5个工作日),对以上情况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阳新县医疗保障局反映相关情况,联系电话:0714-7321658。
阳新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
拟纳入阳新县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法人 | 联系方式 | 地 址 | 医保开通 业务范围 |
1 | 阳新县兴国镇太泉社区卫生服务站 | 阳新县兴国镇太泉社区太泉路20号 | 居民普通门诊、职工个账、居民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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