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中文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关于中止阳新铧美医院等2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6 15:42 来源:县政府部门

根据《湖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鄂医保办〔2025〕16号),《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5版)》、《湖北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规定,经自主申请,县医保服务中心依规履行相关程序后,决定中止阳新铧美医院等2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阳新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6日

附件:

中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名单

序号

医疗机构编号

名称

起始时间

1

H42022201300

阳新铧美医院

2026.2.9

2

P42022200524

湖北晴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御圣堂大药房二分店

2026.2.9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点击咨询智能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