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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止阳新县大参林永健药店等2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5 10:43 来源:县政府部门

根据《湖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鄂医保办〔2025〕16号)、《湖北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5版)》规定,经自主申请,阳新县医保服务中心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决定中止阳新县大参林永健药店等2家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服务协议(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中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名单

阳新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23日

附件:

中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名单

序号

医药机构编号

名称

地址

1

P42022201170

阳新县大参林永健药店

阳新县白沙镇影院路58号

2

H42022200301

阳新县康源诊所有限公司

阳新县白沙镇向祥路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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