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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止阳新博康医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0 09:59 来源:阳新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中止阳新博康医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鄂医保办〔2025〕16号)、《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5版)》规定,经自主申请,阳新县医保服务中心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决定中止阳新博康医院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中止医疗机构医保协议名单

阳新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30日

附件:

中止医疗机构医保协议名单

序号

医疗机构编号

名称

地址

1

H42022200149

阳新博康医院

阳新县木港镇东春街(原东春卫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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