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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阳新朝阳春天诊所等2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2 15:41 来源:阳新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湖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鄂医保办〔2025〕16号)、《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5版)》规定,经自主申请,阳新县医保服务中心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决定自2026年4月20日起,解除阳新朝阳春天诊所等2家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服务协议(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名单

阳新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20日

附件:

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名单

序号

医药机构编号

名称

地址

1

H42022201372

阳新妙仁堂中医诊所

阳新县城东新区彭山大道东侧碧桂园云境1号楼112号

2

H42022201430

阳新朝阳春天诊所

阳新县兴国镇李家湾锦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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