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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鄂医保办〔2025〕16号)、《湖北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等相关规定,鉴于黄石好健康翰康大药房有限公司(P42022200838)违反协议约定,县医保服务中心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决定自2026年4月29日起,解除黄石好健康翰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的职工门诊统筹与门诊慢性病(职工、居民)管理服务协议。
以上药店相关业务自协议解除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相关医保业务。
阳新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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