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中文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关于中止阳新县兴国镇宝塔村卫生室等2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8 15:03 来源:阳新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根据《湖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鄂医保办〔2025〕16号)、《湖北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6版)》规定,因自主申请,阳新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决定自2026年9月15日起,中止阳新县兴国镇宝塔村卫生室等2家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服务协议(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中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名单

阳新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9月15日

附件:

中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名单

序号

医药机构编码

单位名称

地址

1

H42022200737

阳新县兴国镇宝塔村卫生室

阳新县兴国镇宝塔村

2

H42022200739

阳新县兴国镇上街村卫生室

阳新县兴国镇上街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点击咨询智能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