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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阳新县住房保障中心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000014349yx_zjj/2023-00004 发布日期 2023-01-19 发布机构 县住房保障中心
文号 文件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所属机构 县住建局

阳新县住房保障中心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单位主要职责

阳新县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后期管理工作;负责住房保障对象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筹集、调度和使用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新县住房保障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下设四个部门:综合股,财务股,政策法规股,项目服务股。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人员编制构成:事业编14人。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阳新县住房保障中心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是 228.4 万元,阳新县住房保障中心单位预算收入 228.4万元。2023年预算收入比2022年增加49.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绩效奖金部分。

2.预算支出情况:阳新县住房保障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是228.4   万元,阳新县住房保障中心单位预算支出228.4万元。2023年预算支出比2022年增加49.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绩效奖金部分。

3.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收入支出,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公用经费 11.23万元:包括办公费 4万元、印刷费1.5万元、咨询费 0 万元、手续费 0 万元、水费0.5 万元、电费 2万元、邮电费0.2万元、物业管理费 0 万元、差旅费 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维修费 0.5 万元、租赁费 2万元、会议费 0 万元、培训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 0万元、委托业务费 0万元、工会经费0 万元、福利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车改补贴)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0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万元,减少100%,主要是2023年没有该项支出,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该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单位无公务车)

3.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单位无公务车)

4.因公出国出(境)费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 年)》要求,2023 年我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包括货物类4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元,其他类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我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 32114.97万元:

1.保障性租赁住房套数3158套,面积192133.1平方米,投资金额32055万元;

2.办公固定资产专用设备4(个/件),价值6.8 万元;

3.通用设备4(个/件),价值9.15万元;

4.办公桌椅、沙发等50(个/套),价值44.02万元。 

八、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有项目预算的单位必须编制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无项目预算的单位保留下面备注。

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无重点项目预算,无绩效目标说明。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1、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此表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为空表;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

3、本单位项目支出情况,因此表9项目支出表为空表;

(二) 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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