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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合并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7 09:09 来源:县住建局

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阳新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补短板促深化强创新持续推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阳发[2022]6号)文件要求,以工业建设项目为重点,结合“标准地”出让和“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依托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开展在线审批,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决定取消工业项目施工合同备案、监理合同备案、建设资金到位证明、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手续。

特此通知。

 阳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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