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落实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的通知》(建办厅〔2025〕36号)及《湖北省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流程再造方案》(鄂建函〔2025〕72号)要求,结合阳新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为核心,依托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建设项目开工相关事项流程再造和数据共享,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二、实施范围
适用于阳新县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含需要开展特殊消防设计评审的项目。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事项清单
整合以下5项事项为“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实行并联审批: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县住建局牵头);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县住建局牵头);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县住建局牵头);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县城管局牵头);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县城管局牵头)。
(二)优化办理流程
1、申请阶段
方式一:企业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跳转至阳新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表单并上传材料。
方式二:在阳新县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综合窗口”现场提交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协助录入系统。
申请人可任意选择“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中的一项或多项办理,若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则必须同步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申请人可整体办理施工许可,也可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施工许可的通知》(鄂建设规〔2024〕6号),分“基坑支护及土石方”“主体工程底板以下(不含底板)”“主体工程底板以上”三个阶段办理施工许可。
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的申请材料,按《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施工许可的通知》要求提供。
当申请“基坑支护及土石方”阶段施工许可时,可用《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权证》其一代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可用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文书代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2、受理阶段
县市民之家“工程建设综合窗口”通过审批管理系统统一受理,对材料齐全的当场确认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正要求。
3、审批阶段
各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批:
县住建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质量监督手续审批;
县城管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污水排入许可。
(注:审批时限含材料补正时间,补正期间暂停计时)
4、结果送达
审批完成后,企业可通过系统自行下载电子证照,或选择邮政寄递、现场领取纸质结果,由综合窗口全程跟踪流转。
(三)精简申报材料
1、共享复用材料:通过电子证照库自动调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等材料,企业无需重复提交。
2、合并申请表单:将5项事项申请表整合为《阳新县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综合申请表》,统一采集基本信息。
3、分阶段材料简化:申请“基坑支护及土石方”阶段施工许可时,可用《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成交确认书》等代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规划条件文书代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强化平台支撑
对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确保数据实时共享。在阳新县政务服务网开设“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专栏,提供办事指南、进度查询、材料下载等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8月19日-8月22日)
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5年8月22日-9月19日)
对各相关部门现有审批流程、材料清单、系统对接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梳理存在的问题和堵点,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方向。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9月19日-11月19日)
根据排查结果,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完善系统功能,开展人员培训,推动“一件事”办理模式全面落地实施。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1月19日-12月31日)
对流程再造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收集企业反馈意见,持续优化办理流程,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职责分工制定业务细则,统筹审批流程,负责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配合单位:县城管局——负责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公开本地处置单位、运输路线等信息,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核查排水预处理设施承诺落实情况。
县数据局——各审批部门 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技术支持,推动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归集。
六、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县工改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每月召开协调会解决推进中的问题。
培训指导:2025年9月底前完成对窗口人员和企业的业务培训,编制《操作手册》和《办事指南》。
监督考核:将流程再造纳入部门年度考核,通过“好差评”系统收集企业反馈,定期通报办理效率。
宣传推广:通过阳新县政府官网、政务服务中心公告栏等渠道宣传政策,引导企业线上办理。
阳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阳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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