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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

发布时间:2022-08-18 12:39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深入推进诚信建设,根据<中共黄石市委、黄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发〔2020〕9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阳新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电〔2020〕17号的文件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告知承诺是指在申请工程建设规划许可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告知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和第三人承诺需遵守的事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2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及上报审批时间)内作出行政审批。

本办法所称的申请人是指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第三人是指相关规划设计单位及设计负责人等。

第三条 阳新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实行项目名录管理,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项目名录的公布和适时调整。 

第五条 承诺书由申请人、第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承诺书一式三份,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申请人、第三人各保存一份。

第六条 申请人、第三人承诺不实的,或以伪造、欺骗等手段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申请人、第三人及其责任人的不良诚信记录推送至同级信用网站和单位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按照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进行联合惩戒。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七条 本细则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限2年。

 

附件: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项目名录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书

3.告知承诺书

 

 

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12日

 

 

 

 

附件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项目名录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适用项目名录:

一、政府投资类项目

1.教育类项目

2.医疗卫生类项目

3.文化类项目

4.体育类项目

5.社会福利类项目

6.市政道路类项目

二、社会投资类项目

7.工业厂房项目。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执行情况,可对本名录进行适时调整与公布

 

 

 

 

 

 

 

附件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书

 

为进一步加快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改进管理方式,优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在本县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中推行告知承诺制。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应遵循的相关依据

(一)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湖北省建筑日照分析技术规范》(DB42T952-2014)

《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

《黄石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版)

(二)相关部门管理法规

环保、消防、卫生、绿化、交通、公建配套、环境卫生、工信、人防、地下工程、轨道交通、水利、抗震、军事、国家安全、文物、建筑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有关标准及具有法定效力的文件、图纸、资料等

1.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1)50352-2005 GB民用规划设计通则

2)GB/T50353-201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建标〔2000〕179号)

4)涉及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工业厂房等设计规范

5)《城市道路线路设计规范》(CJJ193-2012)

6)《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2.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图纸、资料

1)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计划批准文件

2)《不动产权证》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及附图

3)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标准等

(四)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标准等

以上法律、法规、文件以最新版本为准。

二、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交如下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申请人应保证申请时提供的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所提供的文字资料与图纸资料的一致性。

1.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计划批准、核准文件;

2.土地使用的有关证明文件及附图;

3.地形图;

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PDF及DWG格式电子文件(含规划经济技术指标校核报告、日照分析报告);

5.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

三、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所提供的文字资料与图纸资料的一致性进行抽查。

四、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据申请人提交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不代表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的最终完全认可。

五、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告知承诺书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申请人、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未履行承诺或承诺不实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依法对申请人、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作出相应处理,申请人、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告知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告知承诺书

                (建设单位)

 

承诺单位(个人):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申请事项(报件/组卷)名称:

本单位(个人)已知悉你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书》的全部内容,现就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个人)保证申请所应提供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符合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所应遵循的相关依据。

2.本单位(个人)保证提供的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一致性。

3.如违反承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可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在规划信用档案中记录本单位(个人)不良诚信记录,在规划网站上发布,并纳入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4.本单位(个人)已明知违反承诺的后果,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本承诺为本单位(个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并由本单位(个人)承担法律后果。

建设单位(个人):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期: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各执一份。

告知承诺书

                (设计单位)

 

承诺单位(个人):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申请事项(报件/组卷)名称:

本单位已知悉你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书》的全部内容,现就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保证申请时所提供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并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

2.本单位保证提供的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一致性。

3.如违反承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在规划信用档案中记录本单位不良诚信记录,在规划网站上发布,并纳入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4.本单位已明知违反承诺的后果,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为本单位真实意思的表示,并由本单位承担法律后果。

 

设计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

注册建筑师:签章

设计负责人:签字

   期: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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