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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8-08 16:14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我县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4类,共120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一)自然保护地登记单元3个。

根据“坚持集中连序,保持生态功能完整性”的原则,依据保护地管理或保护审批部门提供的管理或审批范围界线,预划登记单元。

(二)水流登记单元64个。

按照“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坚持集中连序,保持生态功能完整性”的原则,依据国土调查和水资源专项调查结果,以河流、湖泊、水库等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等,通过实地调查,划定河流、湖泊、水库等水流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界线。

(三)国有林场登记单元1个。

依据管理部门提供的审批范围界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四)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登记单元52个。

以固体矿产矿区范围、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导出的矿区范围划定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地、荒地、滩涂、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13个乡镇和3个国营农场(具体见附表)。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表:登记单元涉及的区域名单

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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