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阳新县2023年公示地价体系更新成果予以公布实施的请示》(阳自然资规文〔2024〕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我县2023年公示地价体系更新成果进行公布实施。
二、你局尽快予以公布实施更新后的公示地价标准,真正发挥地价更新成果指导和调控作用。
此复。
附件:1.2023年阳新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2.2023年阳新县乡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3.2023年阳新县国有农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4.2023年阳新县城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
阳新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5日
附件
关于我县2023年公示地价体系更新成果予以公布实施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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