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行政执法证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换发全国统一式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鄂政办函〔2021〕17号)的要求,以及阳新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2025年4月25日对我局下发的《关于清理行政执法证件的督办函》相关规定,现对以下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予以注销并公示:
石志刚,单位: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证号、17020214030。
秦品福,单位: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证号:17020214056。
石教通,单位: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证号:17020214062。
聂 平,单位: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证号:17020214035。
刘 军,单位:阳新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执法证号:170202141。
陈质斌,单位: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陶港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执法证号:17020214115。
柯学文.单位: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浮屠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执法证号:17020214198。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上述被注销的行政执法证件即时失效,相关人员不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不得继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如有冒用已注销执法证进行行政执法活动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向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报,举报电话:0714--7322233。也可以向阳新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举报,举报电话:0714--7354158。
公示期自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9日。
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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