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草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及《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的函》(鄂林保函〔2025〕115号)要求,在2024年10月经国家部委审核并公示的整合优化后的成果基础上,对我县自然保护地进行了进一步整合优化,现将拟上报成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根据《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规则》,阳新县不存在自然保护地撤销、归并情况。
二、进一步整合优化后,阳新县自然保护地总数量保持3处不变,总面积由24316.02公顷变为24112.83公顷。
三、“天窗”处理情况
阳新县自然保护地内全部天窗139处,涉及黄石市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131处,七峰山森林公园8处。涉及永农占比超90%的天窗91个,均为黄石市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天窗。
本次拟“回填”的永农占比超90%的“天窗”地块数量64个、面积44.28公顷,不回填永农占比超90%的“天窗”地块数量27个,面积76.13公顷。
四、功能区调整情况
进一步整合优化后,阳新县自然保护地功能区不存在调整。
五、边界优化情况
对黄石市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边界细碎图斑113个予以优化,不再保留在黄石市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内。边界优化后,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8277.11公顷。
对七峰山森林公园边界细碎图斑1个予以优化,不再保留在七峰山森林公园内。边界优化后,七峰山森林公园总面积4973.39公顷。
湖北阳新莲花湖国家级湿地公园不存在边界优化情况,保持862.33公顷不变。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期:自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4日,共7天。
电子邮件:yxkwg@163.com联系人:柯文光联系电话:0714-7323331地址: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附图:阳新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优化整合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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