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相关规定,现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面向社会发布收回收购土地征集公告。
本次主要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房地产用地,以及其他符合收回收购条件的土地。2024年11月7日之后供应的土地不列入存量闲置土地范围。优先支持成熟度高、操作性强、风险低、能够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
请有意愿的企业或个人于2025年12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递交<<收回收购土地申请书>>。通过信函的方式将申请书寄至: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阳新县城东新区钟家湾路37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17时。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14-732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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