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土地资源,提升土地利用价值,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经县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阳新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拟对位于阳新县城东管理区景观渠东侧、双港大道北侧一宗土地进行收购,土地收购面积37748㎡(折合56.62亩)。规划用途:商住用地。原土地权利人:阳新县城东管理区。具体范围以规划商住用地红线图(景观渠东侧、双港大道北侧地块)为准。
如对上述土地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资料到县土地储备中心进行登记。逾期未提供相关资料前来登记者,将按照“土地权利人自动放弃其应有的权益”意见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阳新县兴国大道49号(县土地收储中心)
联系电话:0714—7324891
联 系 人:罗先生
阳新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26年10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