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土地资源,提升土地利用价值,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经县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阳新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拟对位于湖北阳新经济开发区万有米业南侧一宗土地进行收购,土地收购面积9211㎡(折合13.82亩)。规划用途:商住用地。原土地权利人:湖北阳新经济开发区用录村。具体范围以规划商业用地红线图(万有米业南侧地块)为准。
如对上述土地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资料到县土地储备中心进行登记。逾期未提供相关资料前来登记者,将按照“土地权利人自动放弃其应有的权益”意见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阳新县兴国大道49号(县土地收储中心)
联系电话:0714—7324891
联 系 人:罗先生
阳新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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