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湖北阳新莲花湖国家湿地公园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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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zrzyhghj/2023-00103 | 发布日期 | 2023-05-08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自然资源、能源 | 所属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湖北阳新莲花湖国家湿地公园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即湖北阳新莲花湖国家湿地公园。依据管理部门提供的审批范围界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本次登记区域涉及黄石市阳新县兴国镇宝塔村,阳新县城东新区园博园社区、石灰寨渔场、彭山村、何垅村、滨湖社区、新湖社区、白杨村、五里湖社区9个行政村。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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