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阳新县2023年度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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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3-67186 | 发布日期 | 2023-09-13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其他 | 所属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2023年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部署安排,现将《阳新县2023年度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28日
阳新县2023年度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保障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用种用苗安全,推动林草种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我县林木种苗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行为,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草种苗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双打办”、省林业局和市 “双打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制定阳新县2023年度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严厉打击林木种苗违法行为; 强化林木种苗市场监管,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整顿和规范种苗生产经营秩序,推进依法治种、科技兴种进程,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建立健全促进林木种苗质量提高与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的长效机制,维护林木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林木种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我县林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打击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劣林木种苗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林业植物新品种权授权品种,加强对生产、流通领域种苗质量监管,确保种苗质量和品种真实性,打击品种套牌侵权和无证生产经营种苗行为。以重点工程造林用种苗和种苗交易市场、集散地为重点,开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
我局印发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方案,进行工作部署。
(二)征集线索、调查摸底阶段(4-5月)
县林业主管部门应公开专项行动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或其他举报方式,并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汇总侵犯假冒行为线索, 结合实际开展调查摸底,了解授权植物新品种的推广应用以及侵权假冒等情况。
(三)重点检查阶段(4-10月)
县林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相关从业场所开展检查,重点检查苗圃、繁殖场、种苗(花卉)交易市场等场所。
(四)立案查处阶段(4-11月)
根据违法线索,及时调查取证,认定违法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对假冒品种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并报告上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五)信息公开阶段(4-11月)
按照《国务院批转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发〔2014〕6号)要求,主动公开林业植物新品种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的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作总结阶段(11月)
县林业主管部门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1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及《林业植物新品种侵权假冒案件统计表》(见附件3) 报送市局。
四、工作要求
1.县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与本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牵头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2.健全执法机构。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将“双打”执法工作作为本地重点工作之一,落实工作经费,健全执法队伍,制定培训计划,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举报电话:0714-7596249 联系人:石教豪
电子邮箱:962362141@qq.com
附件:阳新县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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