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印发《阳新县2024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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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zrzyhghj/2024-00388 | 发布日期 | 2024-04-03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文件分类 | 其他 | 所属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各单位:
《阳新县2024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3日
阳新县2024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政策落实落地,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保质保量完成省厅下达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任务,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增存挂钩”工作包含批而未供消化和闲置土地处置两项工作,工作目标任务以省、市下达的数据为准,具体如下:
(一)批而未供消化任务。我县2009至2023年批而未供土地任务预基数为8650亩,需完成任务基数40%,计3460亩。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
(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我县2024年闲置土地任务预基数为1735亩,按照省厅要求需完成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的50%,计868亩。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
二、工作措施
(一)批而未供消化。一是清理自查已供但未关联批文的项目,通过关联批文的方式消化一批;二是按照“能供尽供,不供则销”原则,对确实无法供地使用的,争取属地政府支持,完成测绘、组卷等前期准备工作,采取失效、整体撤回和调整面积使用等三种方式,主动报请省厅核销;三是抓紧清理批文中未供土地,对历史项目含代征面积但未录入系统或边角地无法单独供应的,直接按划拨方式录入系统,及时关联批文。
(二)闲置土地处置。一是已开竣工的项目,抓紧收集施工许可证和竣工证明文件,并拍摄开工竣工照片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动态巡查模块录入,及时销号。二是实际未开工但有开工意愿的,协调解决影响开工的问题,下达开工履约通知单督促用地单位尽快开工并办理施工许可,开工后参照第一条处置。三是对涉嫌构成闲置土地的,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立即启动闲置土地调查程序,属企业自身原因且超过约定动工时间满一年的征收土地闲置费,超过约定动工时间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撤销供地合同或划拨决定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高效完成批而未供消化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成立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而未供消化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要高度重视批而未供消化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合力高效推进。同时各相关单位要抓好统筹协调,细化任务目标,责任到人,抓细抓紧抓实,高质量完成我县批而未供消化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二)提升工作实效。各单位要借鉴和总结工作经验,对照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逐条列出任务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的实际行动,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工作实效。同时,针对新增的闲置土地问题,一地一策,拿出有力措施,久久为功,坚决完成年度闲置土地处置任务。
(三)强化督办考核。通过定期对各镇(区)批而未供消化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并通报,对处置进度较慢的地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对于年内任务未完成的镇(区),将报县政府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实行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与新增用地计划预支、“增减挂钩”指标使用挂钩机制,未完成处置任务的,不得超额预支新增用地计划和使用“增减挂钩”指标。
附件: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而未供消化和闲置土地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批而未供消化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明正良 局党组书记、局 长
常务副组长:黄建安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袁知雄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志坚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范哲涛 局党组成员
杨裕强 局总工程师
明平松 局副总督察
马 杰 副科级干部
成 员:蔡庸剑 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费安强 土地交易中心主任
柯建荣 监察大队负责人
高志勇 法规股负责人
游奎义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负责人
赵克怀 权益和利用股负责人
舒 松 国土空间规划股负责人
各基层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权益和利用股,具体负责批而未供消化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工作以及协调工作。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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