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以控制成本为核心的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实,紧扣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要求,全面推动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改革任务落地,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部署,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坚持创新发展,推动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改革,降低因明显评标错误导致的时间成本和招标失败风险,推动项目快速落地,切实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
二、工作举措
(一)强化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招标人应建立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机制,严格规范招标人代表条件和行为。招标人应当选派或者委托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公道正派的人员作为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原则上招标人代表由招标人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担任,因特殊情况无法委派代表参与评标的,应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或者委托专家库以外的有关专业人员担任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招标人单位应为委派参加评标的代表开具授权委托函,明确授权范围、职责、时限等内容,切实保障招标人代表在评标过程中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招标人代表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有作用。
(二)加强项目评标报告审查。按照“依法、快速、高效”的原则,招标人应组建评标纠错工作小组,自收到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认真审查评标资料,重点关注评标委员会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是否存在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或者评分畸高、畸低现象;是否对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分析研判;是否依法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是否存在随意否决投标的情况;是否存在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通过招标人审查项目评标资料、异议处理等途径,发现评标环节有错误或异常的,应予以复核,经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予以纠正。
(三)优化电子交易平台功能。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有关单位支持配合,依法委托平台开发单位,进一步完善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服务功能,增加评标系统中评标专家客观分不一致自动提示功能,在阳新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增设“评标纠错”功能模块,当招标人发现评标环节错误,可直接在交易平台线上向电子交易平台提出评标纠错申请,申请发起后,即可启动纠错程序,通过信息化手段为快速纠错提供坚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规范评标情况信息公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标人对评标结果进行审查后,应按要求做好评标情况信息公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载明评标情况信息应包括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和评标委员会评审汇总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在征求相关各方意见建议基础上,制定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时限:5月上旬前)
(二)推动平台改造。加强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电子交易平台开发单位对接,尽快完成阳新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评标纠错”功能模块开发,快速有序推动“评标纠错”功能模块平稳运行。(完成时限:6月上旬前)
(三)确保平稳运行。开展制度配套和宣传培训等工作,推动招投标各方主体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好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改革各项任务,推动招标人合各相关单位,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措施,确保此项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并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完成时限:6月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机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以政务大数据局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责任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动改革的各项工作,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落效。
(二)强化督导推动。县政务和大数据局协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电子交易平台开发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强化服务保障,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完成时限,督促指导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熟悉并正确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评标纠错”各环节操作规范,确保改革质效。
(三)加强联动协作。相关部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电子交易平台开发单位,要坚持树立服务项目的大局意识,推动以控制成本为核心的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强化联动协作,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高效完成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快速纠错机制改革任务。
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