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开展国有企业中介服务专项治理活动以来,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对2022年至今我县涉国企中介业务中的招标代理业务牵头治理,对中介代理机构在服务过程中通报如下:
1、湖北顺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在代理阳新县农民返乡创业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EPC项目(二次)期间,在评标结束后3日内未按时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2、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代理阳新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二次)和育才府二期 (B 地块)(63 -B#)工程期间,在评标结束后3日内未按时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3、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代理黄石1000千伏特高压变电站周边区域乡村道路、沟渠修复改造工程期间,在评标结束后3日内未按时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4、众诚捷(湖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代理阳新县高铁新区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提升项目期间,在评标结束后3日内未按时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
上述机构均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的要求按时公示。
特此通报
阳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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