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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欧阳凯等七名评委实施量化 记分扣分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7-08 09:26 来源: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经我局调查核实,2026年4月2日,招标人阳新县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的阳新农产品全链融合发展中心EPC项目(项目编号:E4202000067500775001)评标过程中,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委欧阳凯(420202********1251)、罗清(420400********0624)、蔡慧萍(420102********1425)、杨军荣(420106********2024)、杨丽(420203********2523)、和业主评委刘子豪(420222********0052)、张莹(420222********9425)等7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造成评标结果产生重大偏差,其行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和《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之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另我局根据《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量化管理办法》第六条、七条之规定,对照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量化记分标准,决定对上述七位评委的较重违法违规行为(P-B-0500)实施量化记分扣4分,量化记分周期为本通报发布之日起6个月。

特此通报。

阳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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