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中文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名称 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阳新县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yx_zwj/2023-00011 发布日期 2023-04-18 发布机构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文号 文件分类 综合政务 所属机构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阳新县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县审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阳新县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25日       

阳新县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集中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牵头,争取纪检监察机关支持、监督,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行政监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中心,聚焦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精准打击围标串标行为和策划、组织、实施围标串标的“标贩子”,从严查处参与围标串标的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从严查办违规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和搞利益输送、利益交换等腐败行为的党员、公职人员,持续优化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市场环境。

二、工作原则

分片负责,统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牵头,住建、交通、水利等行政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检察机关协同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突出重点,精准打击。坚持“小切口”,聚焦主要矛盾,把组织围标串标、破坏营商环境的“标贩子”作为打击的重点,聚焦围标串标,精准打击“标贩子”。

把握政策,稳定经济。向市场主体传递积极信号,坚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维护实体经济合法权益,不笼统针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避免误伤实体经济,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避免影响工程建设施工进度。

巩固深化,标本兼治。注重整治成果转化运用,深入查找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日常监管,推进制度建设,优化市场环境。

三、排查范围

(一)十二届省委第一轮、第二轮巡视发现的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问题;

(二)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检察机关发现和移交的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问题;

(三)经济责任等审计发现的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问题;

(四)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投标人数量异常、中标候选人异常弃标、施工设计变更异常、工程量签证异常、结算价款异常、反复出现投诉举报等标前、标中、标后问题;

(五)对2022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暨打击围标串标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梳理排查项目清单;

(六)2020年以来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房建市政、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已作处理的不再排查);

(七)2020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检察机关工作中掌握的涉及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围标串标和“标贩子”案件线索(已作处理的不再排查)。

四、职责分工

按照行业分工要求,根据《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权责清单》明确责任分工,突出工作重点,实施联动执法,形成打击合力,共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行政监管部门负责排查本行业范围内的围标串标、“标贩子”线索,对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线索集中分析研判后及时按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检察机关。

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中心配合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关行政监管部门,提供交易项目信息,发现围标串标、“标贩子”线索及时移交。

公安检察机关负责处理专项整治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

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处理违规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和搞利益输送、利益交换等腐败行为的党员、公职人员,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参与围标串标的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

跨区域、跨行业的重大案件,由综合监管机构协调;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本行业范围内的围标串标、“标贩子”案件线索。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问题整改(2023年3月至4月)

对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发现的,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检察机关移交的,经济责任等审计发现的涉及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问题由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由责任单位主动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关行政监管部门报告。

第二阶段:排查线索(2023年4月至5月)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关行政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业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对巡视、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大数据分析、标后履约检查、投诉举报调查、公开征集线索等方式收集排查线索。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组织集中研判案件线索,建立线索台账。

第三阶段:移交线索(2023年5月至6月)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集中力量对案件线索开展调查处理,违纪违规、违法犯罪线索按管辖权限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检察机关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检察机关对已办案件进行梳理,其中涉及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存在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办案机关依法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移交处理。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2023年6月至7月)

各部门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体制性、机制性、长期性、顽固性问题研究治本措施,深化招投标综合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商机制。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牵头建立联席会商机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省市关于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工作形势,安排部署重点工作,集中移交案件线索,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持续深入推进工作。

(二)联动执法机制。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检察机关职能优势,强化协同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三)联合惩戒机制。对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标贩子”、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实施联合惩戒,依法采取包括“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在内的联合惩戒措施,把严重失信主体处罚信息上传至“信用黄石”等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联合督导机制。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牵头成立督导组开展督导工作,对问题多、进度慢、不深入、零查处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督导。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阳新县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见附件)。各部门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责任,通过联合组织实施、联合查处问题、联合移交线索,周密抓好实施,严禁走过场、打折扣,严禁有案不查、袒护包庇。

(二)严肃纠正查处。对查实的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发现的涉及公职人员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按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处理。

(三)开展宣传教育。各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专项整治查处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增强相关市场主体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从制度机制层面查找问题的本质原因,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及时补齐招投标活动监管工作的短板和漏洞,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建立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附件:阳新县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联系人:袁巍,陈亨;联系方式:7319782,13477740908,13797782069)

附件

阳新县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为统筹协调推进我县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决定成立阳新县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柯光荣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恒星 县政府办副主任

邹剑锋 县政务和大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教育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税务局分管领导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邹剑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钟学质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点击咨询智能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