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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阳新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000014349/2023-07485 发布日期 2023-01-30 发布机构 阳新县农业农村局
文号 文件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所属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阳新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 拟定种植业、特产业、农村能源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2、 贯彻执行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参与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规定;参与有关涉农地方性法规的制定。

3、 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协助主管部门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4、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参与研究有关农业资金、信贷、物资的计划分配和管理。 

5、 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6、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生产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投入品的日常监督管理以及流通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监测;组织符合安全标准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质量认证申报和监督管理。

7、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农药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肥料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和省标准。

8、负责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开展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开展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负责植物检疫对象的封锁、控制和扑灭工作;负责开展产地检疫、市场检疫和调运检疫;按规定承办应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的调运手续;对调入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必要时进行复检;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建立无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繁育、生产基地;监督指导引种单位进行消毒处理和隔离试种。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核查、报告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1、组织制定和落实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负责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3、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执行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政策,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14、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保护农业产地环境,负责农业污染的调处工作。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

15、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工作。

16、指导全县国有农垦企业改革、土地流转及其农业生产工作。

17、承担农村改厕和农村能源建设责任。

18、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新县农业农村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包括: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蔬菜产业发展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农机服务中心 、农业机械学校、 特产服务中心 、生态能源服务中心、水产服务中心 、农业综合执法中心、种子服务中心 、 农村经济经营中心 。单位性质为 行政单位 。人员编制构成:行政编 24 人、事业编 5 人、工勤编      2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3年本年预算收入为653.6万元,比上年增加240.6万元,增长 36 %。收入变化原因: 增加基础绩效工资 。其中本年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 653.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万元、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包括一般公共预算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 万元、单位资金 0 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2023年本年支出653.6 万元,比上年增加 240.6 万元,增长 36%。支出变化原因: 增加基础绩效工资。其中:基本支出 653.6 万元、项目支出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3.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收入支出,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653.6 万元,比上年增加240.6 万元,增长/降低36 %。支出变化原因:增加基础绩效。 其中办公费20.5 万元、印刷费 0 万元、 邮电费      万元、差旅费 0  万元、电费 0 万元、维护费 0 万元、劳务费 0  万元、工会经费 6.5058 万元、福利费 3.9149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 5.2万元,比上年 持平。支出变化原因: 与上年持平 。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 1.2 万元,比与上年持平 ,支出变化原因: 与上年持平 。

2.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降低0%。支出变化原因: 无该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比与上年持平 ,支出变化原因: 与上年持平 。

4.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降低0%。支出变化原因: 无该项支出 。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3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降低 0 %。支出变化原因:无该项支出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 万元,包括无;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     0万元,包括 无 ;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包括无。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本单位国有资产包括: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

2、通用设备:18.2786万元

3、专用设备:0

4、文物和陈列品:0

5、图书、档案:0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7.842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无重点项目预算,无绩效目标说明。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1、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此表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为空表;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

3、本单位项目支出情况,因此表9项目支出表为空表;

(二) 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 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 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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