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部门2024年度决算公开 |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77304 | 发布日期 | 2025-10-21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部门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所属机构 | ||
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部门2024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水利和湖泊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水利和湖泊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水利和湖泊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水利和湖泊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照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实施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实施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实施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实施地方配套工程建设,组织有关工程验收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重点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一)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区域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据国家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等极端天气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湖泊的综合管理、保护、治理和监督,拟定湖泊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指导编制湖泊管理和保护综合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五)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精神;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日常考核。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能转变。县水利和湖泊局要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本级决算和2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水利和湖泊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本级)
2.阳新县水利政务服务中心
3.阳新县水土保持监督站
第二部分 2024年度水利和湖泊局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水利和湖泊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0125.8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5967.78万元,增长190.28 %,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十个国债项目,支出5.31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70125.8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5967.78万元,增长190.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125.87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 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70125.8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5967.78万元,增长190.28%。其中:基本支出4338.32万元,占本年支出6.19%;项目支出65787.56万元,占本年支出93.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 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0125.8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5967.78万元,增长190.28%。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十个国债项目,支出5.31亿,所以增长幅度大。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835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3003.0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单位2024年增加十个国债项目,所以增加比例高。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90.86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192.7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减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比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835.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1 %。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003.08万元,增长383.19%。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单位2024年增加十个国债项目,所以增加比例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835.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农林水支出类66835.01万元,占本年支出95.3%,主要是用于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3863.72万元,水利前期工作50万元,水利执法监督769.02万元,水土保持363.44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61.26万元,水质检测99.99万元,防汛696.83万元,抗旱97.51万元,农村水利9.91万元,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98.97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2968.83万元,水利安全监督17万元,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376.5万元,农村供水319.95万元,其他水利支出217.1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56.69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5万元,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支出31.6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万元,自然灾害防治50万元,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6835.01万元,支出决算为6683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51.3万元,支出决算为20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38.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06.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23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万元,本年收入3290.86万元,本年支出3290.8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农林水支出(类)。支出决算为3290.86万元,主要用于移民补助3199.86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91万元等方面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 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 1.35万元,下降1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较上年持平。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4.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阳新县水利政务服务中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减少)1.35万元,下降31.03%%。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4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0 个, 人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各级水利工作检查、协调人员,主要是开展水利工作监督、检查、验收、协调工作。2024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6个,人次25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5.81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46.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798.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70.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437.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0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92.7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1.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96.24%,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4.77%。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阳新县水利政务服务中心)、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8个,资金199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完成度较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98.4万元,执行数为1998.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
(1)总体情况。本次评价工程为阳新县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节水补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8个项目。
(2)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阳新县乡村三级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编制。
(3)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2024年,我县根据中央、省相关文件以及年度维修养护项目任务清单安排58处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改善或提升18万名农村居民饮用水质量,均于2024年12底完工,并交付运行。
(4)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阳新县2024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工程,中央资金总预算为493万元,市县资金2.5万元。截止2025年6月底已完成合同项目工程量的100%,完成151座水库维修养护工程。确保工程在2024年度内完成,并且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以及资金拨付工作。
(5)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2024年度白蚁等害堤动物灾损整治工作涉及水库151座,堤防327公里。
(6)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项目,主要有县级监测平台升级改造(会议室LED屏)、县级监测预警平台运行维护、县级山洪网络专线、山洪灾害预警短信及山洪灾害防御宣传等。
(8)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已按批复的实施方案及设计变更内容全部完成。实际完成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56km²。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总体情况
对照批复绩效目标及调整报备或报批后的绩效目标,分析各效益指标等实际完成情况。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数量60处;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完成151座;2024年度白蚁等害堤动物灾损整治工作小型水库白蚁等害堤动物日常检查151座,小型水库白蚁等害堤动物危害治理91座,堤防白蚁等害堤动物日常检查327km,堤防白蚁等害堤动物危害治理长度161.9km;水土保持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56km²;山洪灾害及农业水价改革等项目实施符合国家区域经济和湖北省水利事业发展规划,立项规范,绩效目标基本合理,资金落实到位;项目管理制度基本健全,项目运作正常,管理较规范,经济、社会效益较好,总体执行有效,支出合规,质量可控;项目产出良好,效益较为显著,项目建设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促进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受益群众满意度高。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工程实施后,防洪能力提高,防洪经济效益为堤防防洪能力由现状提高到设计标准水平后所减免的经济损失,包括人员伤亡及国家、集体、个人的房屋、物质、财产损失和企业、商业、交通等中断造成的损失。
(2) 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本工程主要作用是维修养护水库大坝主体,保障下游库区人民安全,目前该社会效益已基本实现。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能减免洪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农业生产和人民生产提供可靠保障,增加了社会安全感,改善了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本工程的实施为防洪保护区的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项目实施可以发挥持续影响30年。
3.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通过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改善了土壤的立地条件,有效防治了水土流失。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增加了地区生态环境容量,提升了旅游资源,可有效增加当地旅游收入。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的实施,改变了当地小气候,保护野生动植物,净化大气,增加了经济作物产量、土地使用面积。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通过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改善了土壤的立地条件,有效防治了水土流失。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4) 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项目的实施,改变了当地小气候,保护野生动植物,净化大气,增加了经济作物产量、土地使用面积,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增加了地区生态环境容量,提升了旅游资源,可有效增加当地旅游收入。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已经应用的情况。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通过小流域示范工程的建设,形成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垃圾、污水处理示范等,改善了生存环境和投资环境,为农业生产和人民生产提供可靠保障,为项目区的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本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十分显著。从通过当地居民寻访、调查来看,均对本工程效果表示满意。
各项目工程实施后,整治后的堤段防洪能力等得到显著提高,生态效益显著,改善了当地人居环境,服务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从通过当地居民寻访、调查来看,均对工程治理效果表示满意。通过满意度调查,被走访调查人均对山洪灾害防治、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及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等项目的政策情况表示了解,对维修养护、治理、防治质量、及时性、日常管理以及服务体系表示满意,共收取满意度调查表46份,满意度达到95.8%以上。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的情况。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附件2 | ||||||||||||||
阳新县2024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表 | ||||||||||||||
本级财政部门 | 阳新县财政局 | 本级主管部门 | 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 | |||||||||||
预算到位情况 | 批复预算数: | 1987.0 | 调整后预算数: | 1998.4 | 实际到位数: | 1998.4 | ||||||||
其中:中央财政 | 1987.0 | 其中: 中央财政 | 1987.0 | 其中:中央财政 | 1987.0 | |||||||||
省级财政 | 省级财政 | 省级财政 | ||||||||||||
地县财政 | 地县财政 | 11.4 | 地县财政 | 11.4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各项目实施全部保质保量完成 | 调整后个项目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单位 | 分值 | 批复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 | 未完成和完成超30%原因及改进措施 | 评分标准 | |
管理工作(40分) | 项目管理 | 40 | 资金到位 | 6 | 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到位率 | —— | 3 | 100% | 100% | 100% | 3.0 | 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按到位比例得分 | ||
多渠道筹集资金 | —— | 6 | ≥66.7% | 67% | 0.57% | 0.05 | 配套资金不足 | 以相关统计数据计算政府投入、金融信贷、地方政府债券、社会资本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占中央投资的比例≥66.7%(含省级),得满分,否则按比例得分。 | ||||||
资金安全 | 10 | 资金问题 | —— | 4 | 无 | 无 | 无 | 4 | 根据绩效评价及各类检查中存在资金问题情况扣分 | |||||
支付进度 | —— | 9 | ≥90% | 90% | 78% | 7.8 | 2025年6月底中央资金支付进度90%,未达标的按比例得分 | |||||||
组织实施 | 10 | 项目台账 | —— | 7 | 完整、及时 | 完整、及时 | 完整、及时 | 7 | 使用中央资金的项目台账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 |||||
项目储备 | —— | 3 | 是 | 是 | 是 | 3 | 按要求开展项目储备 | |||||||
绩效管理 | 8 | 绩效目标 | —— | 4 | 是 | 是 | 是 | 4 | 绩效目标报送及时、申报合理准确、应填尽填,省级绩效目标全部分解到县 | |||||
报送质量 | —— | 4 | 材料质量完整准确、报送及时 | 材料质量完整准确、报送及时 | 材料质量基本准确完整、报送及时 | 3.5 | 自评材料清晰、完整、准确;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绩效自评材料的,超一天扣0.3分,扣完为止 | |||||||
项目绩效(60分) | 产出指标 | 40 | 数量指标 | 20 | 1.中小河流治理河长任务 | 公里 | 20 | 20 | 按实际涉及项数平均分配分值,如共2项,则每项各为10分。 | |||||
2.整河流治理中小河流条数 | 条 | |||||||||||||
3.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座数 | 座 | |||||||||||||
4.实施山洪灾害防治县数 | 个 | 1 | 1 | 1 | ||||||||||
5.小流域山洪灾害“四预”能力建设数量 | 个 | 10 | 10 | 10 | ||||||||||
6.洪水风险图编制数量 | 个 | |||||||||||||
7.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数量 | 处 | 60 | 60 | 60 | ||||||||||
8.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座数 | 座 | 151 | 151 | 151 | ||||||||||
9.小型水库白蚁等害堤动物日常检查座数 | 座 | 151 | 151 | 151 | ||||||||||
10.小型水库白蚁等害堤动物危害治理座数 | 座 | 91 | 91 | 91 | ||||||||||
11.堤防白蚁等害堤动物日常检查长度 | 公里 | 326.86 | 326.86 | 327 | ||||||||||
12.堤防白蚁等害堤动物危害治理长度 | 公里 | 161.9 | 161.9 | 161.9 | ||||||||||
13.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县数 | 个 | 1 | 1 | 1 | ||||||||||
14.国家蓄滞洪区堤防维修养护长度 | 公里 | |||||||||||||
15.国家蓄滞洪区进退洪闸维修养护座数 | 座 | |||||||||||||
16.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面积 | 万亩 | |||||||||||||
17.小型引调水工程完成年度建设任务项目数 | 个 | |||||||||||||
18.规模以上取水在线计量设施新建或改建数量 | 个 | |||||||||||||
19.“以电折水”样本取水井监测计量设施建设及计量信息接入数量 | 个 | |||||||||||||
20.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含再生水配置)项目数 | 个 | 1 | 1 | 1 | ||||||||||
21.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 | 万亩 | 17.22 | 17.22 | 17.22 | ||||||||||
22.用水权交易单数(含回购) | 单 | |||||||||||||
23.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和老旧淤地坝提升改造座数 | 座 | |||||||||||||
24.实施幸福河湖数 | 条/个 | |||||||||||||
25.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数 | 个 | |||||||||||||
项目绩效(60分) | 产出指标 | 40 | 质量指标 | 6 | 1.截至第二年6月底,完工项目初步验收率 | % | 3 | 100% | 100% | 100% | 3.0 | 初步验收项目数除以项目总数,按比例得分 | ||
2.工程验收合格率 | % | 3 | 100% | 100% | 100% | 3.0 | 验收合格项目数除以初步验收项目数,按比例得分;各类检查中存在质量问题的,每个事件按问题轻重扣1分、2分或3分,扣完为止 | |||||||
时效指标 | 10 | 1.截至当年底,投资完成比例 | % | 5 | 80% | 80% | 80% | 5.0 | 完成投资除以总投资,按比例得分,80%以上得5分,低于80%的按比例得分,即投资完成比例×分值/80% | |||||
2.截至第二年6月底,投资完成比例 | % | 5 | 100% | 100% | 100% | 5.0 | 投资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完成投资除以总投资,按比例得分 | |||||||
成本指标 | 4 | 项目成本控制在批复概算内且测算合理 | 是/否 | 4 | 是 | 是 | 是 | 4.0 | 每出现一个超概算的项目扣2分,扣完为止;每出现一个经财政评审、招投标结余的实际总投资与批复总投资偏超过20%的项目扣2分,扣完为止 | |||||
效益指标 | 15 | 经济 | 5 | 1.新增供水能力 | 万立方米 | 5 | 5 | 按实际涉及项数平均分配分值 | ||||||
2.保护耕地面积 | 万亩 | 0.07 | 0.07 | 0.07 | ||||||||||
3.新增、恢复灌溉面积 | 万亩 | |||||||||||||
4.改善灌溉面积 | 万亩 | |||||||||||||
5.用水权交易水量(含回购) | 万立方米 | |||||||||||||
社会 | 4 | 1.山洪灾害防治保护人口数量 | 万人 | 4 | 70.00 | 70 | 70.0 | 4 | 按实际涉及项数平均分配分值 | |||||
2.淤地坝除险加固保护面积 | 平方公里 | |||||||||||||
3.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数量 | 万人 | 18.00 | 18.00 | 18.00 | ||||||||||
4.中小河流治理保护人口数量 | 万人 | |||||||||||||
5.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保护人口数量 | 万人 | |||||||||||||
6.其他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 | 万人 | 118.60 | 118.60 | 118.60 | ||||||||||
生态 | 4 | 1.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 平方公里 | 4 | 12.56 | 12.56 | 12.56 | 4 | 按实际涉及项数平均分配分值 | |||||
2.地下水压采量(能力) | 万立方米 | |||||||||||||
3.新增年节水能力 | 万立方米 | |||||||||||||
可持续影响 | 2 | 已建工程是否良性运行 | 是/否 | 2 | 是 | 是 | 是 | 2.0 | 水利发展资金涉及的项目出现运行维护问题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未安排维修养护经费的,该指标不得分 | |||||
满意度指标 | 5 | 服务对象 | 5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 | 5 | 90% | 90% | 95% | 5.0 | 90%以上得5分,满意度低于90%的按比例得分,即受益群众满意度×分值/90% | |||
总分 | 100 | 100 | —— | —— | 100 | 92.4 | —— | |||||||
加分项 | 10 | 正向激励 | 10 | 先进经验做法 | —— | 10 | 根据财政厅、水利厅掌握的市县资金投入政策、先进经验做法等情况进行赋分 | |||||||
减分项 | -10 | 负面扣分 | -10 | 负面扣分情况 | —— | -10 | 根据财政厅、水利厅掌握的涉水重大政策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重大情况、资金安全重大问题、财政监管情况、重大审计报告事项等情况进行赋分 | |||||||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无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4年度部门名称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附件2 | ||||||||||||||
阳新县2024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表 | ||||||||||||||
本级财政部门 | 阳新县财政局 | 本级主管部门 | 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 | |||||||||||
预算到位情况 | 批复预算数: | 1987.0 | 调整后预算数: | 1998.4 | 实际到位数: | 1998.4 | ||||||||
其中:中央财政 | 1987.0 | 其中: 中央财政 | 1987.0 | 其中:中央财政 | 1987.0 | |||||||||
省级财政 | 省级财政 | 省级财政 | ||||||||||||
地县财政 | 地县财政 | 11.4 | 地县财政 | 11.4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各项目实施全部保质保量完成 | 调整后个项目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单位 | 分值 | 批复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 | 未完成和完成超30%原因及改进措施 | 评分标准 | |
管理工作(40分) | 项目管理 | 40 | 资金到位 | 6 | 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到位率 | —— | 3 | 100% | 100% | 100% | 3.0 | 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按到位比例得分 | ||
多渠道筹集资金 | —— | 6 | ≥66.7% | 67% | 0.57% | 0.05 | 配套资金不足 | 以相关统计数据计算政府投入、金融信贷、地方政府债券、社会资本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占中央投资的比例≥66.7%(含省级),得满分,否则按比例得分。 | ||||||
资金安全 | 10 | 资金问题 | —— | 4 | 无 | 无 | 无 | 4 | 根据绩效评价及各类检查中存在资金问题情况扣分 | |||||
支付进度 | —— | 9 | ≥90% | 90% | 78% | 7.8 | 2025年6月底中央资金支付进度90%,未达标的按比例得分 | |||||||
组织实施 | 10 | 项目台账 | —— | 7 | 完整、及时 | 完整、及时 | 完整、及时 | 7 | 使用中央资金的项目台账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 |||||
项目储备 | —— | 3 | 是 | 是 | 是 | 3 | 按要求开展项目储备 | |||||||
绩效管理 | 8 | 绩效目标 | —— | 4 | 是 | 是 | 是 | 4 | 绩效目标报送及时、申报合理准确、应填尽填,省级绩效目标全部分解到县 | |||||
报送质量 | —— | 4 | 材料质量完整准确、报送及时 | 材料质量完整准确、报送及时 | 材料质量基本准确完整、报送及时 | 3.5 | 自评材料清晰、完整、准确;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绩效自评材料的,超一天扣0.3分,扣完为止 | |||||||
项目绩效(60分) | 产出指标 | 40 | 数量指标 | 20 | 1.中小河流治理河长任务 | 公里 | 20 | 20 | 按实际涉及项数平均分配分值,如共2项,则每项各为10分。 | |||||
2.整河流治理中小河流条数 | 条 | |||||||||||||
3.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座数 | 座 | |||||||||||||
4.实施山洪灾害防治县数 | 个 | 1 | 1 | 1 | ||||||||||
5.小流域山洪灾害“四预”能力建设数量 | 个 | 10 | 10 | 10 | ||||||||||
6.洪水风险图编制数量 | 个 | |||||||||||||
7.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数量 | 处 | 60 | 60 | 60 | ||||||||||
8.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座数 | 座 | 151 | 151 | 151 | ||||||||||
9.小型水库白蚁等害堤动物日常检查座数 | 座 | 151 | 151 | 151 | ||||||||||
10.小型水库白蚁等害堤动物危害治理座数 | 座 | 91 | 91 | 91 | ||||||||||
11.堤防白蚁等害堤动物日常检查长度 | 公里 | 326.86 | 326.86 | 327 | ||||||||||
12.堤防白蚁等害堤动物危害治理长度 | 公里 | 161.9 | 161.9 | 161.9 | ||||||||||
13.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县数 | 个 | 1 | 1 | 1 | ||||||||||
14.国家蓄滞洪区堤防维修养护长度 | 公里 | |||||||||||||
15.国家蓄滞洪区进退洪闸维修养护座数 | 座 | |||||||||||||
16.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面积 | 万亩 | |||||||||||||
17.小型引调水工程完成年度建设任务项目数 | 个 | |||||||||||||
18.规模以上取水在线计量设施新建或改建数量 | 个 | |||||||||||||
19.“以电折水”样本取水井监测计量设施建设及计量信息接入数量 | 个 | |||||||||||||
20.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含再生水配置)项目数 | 个 | 1 | 1 | 1 | ||||||||||
21.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 | 万亩 | 17.22 | 17.22 | 17.22 | ||||||||||
22.用水权交易单数(含回购) | 单 | |||||||||||||
23.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和老旧淤地坝提升改造座数 | 座 | |||||||||||||
24.实施幸福河湖数 | 条/个 | |||||||||||||
25.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数 | 个 | |||||||||||||
项目绩效(60分) | 产出指标 | 40 | 质量指标 | 6 | 1.截至第二年6月底,完工项目初步验收率 | % | 3 | 100% | 100% | 100% | 3.0 | 初步验收项目数除以项目总数,按比例得分 | ||
2.工程验收合格率 | % | 3 | 100% | 100% | 100% | 3.0 | 验收合格项目数除以初步验收项目数,按比例得分;各类检查中存在质量问题的,每个事件按问题轻重扣1分、2分或3分,扣完为止 | |||||||
时效指标 | 10 | 1.截至当年底,投资完成比例 | % | 5 | 80% | 80% | 80% | 5.0 | 完成投资除以总投资,按比例得分,80%以上得5分,低于80%的按比例得分,即投资完成比例×分值/80% | |||||
2.截至第二年6月底,投资完成比例 | % | 5 | 100% | 100% | 100% | 5.0 | 投资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完成投资除以总投资,按比例得分 | |||||||
成本指标 | 4 | 项目成本控制在批复概算内且测算合理 | 是/否 | 4 | 是 | 是 | 是 | 4.0 | 每出现一个超概算的项目扣2分,扣完为止;每出现一个经财政评审、招投标结余的实际总投资与批复总投资偏超过20%的项目扣2分,扣完为止 | |||||
效益指标 | 15 | 经济 | 5 | 1.新增供水能力 | 万立方米 | 5 | 5 | 按实际涉及项数平均分配分值 | ||||||
2.保护耕地面积 | 万亩 | 0.07 | 0.07 | 0.07 | ||||||||||
3.新增、恢复灌溉面积 | 万亩 | |||||||||||||
4.改善灌溉面积 | 万亩 | |||||||||||||
5.用水权交易水量(含回购) | 万立方米 | |||||||||||||
社会 | 4 | 1.山洪灾害防治保护人口数量 | 万人 | 4 | 70.00 | 70 | 70.0 | 4 | 按实际涉及项数平均分配分值 | |||||
2.淤地坝除险加固保护面积 | 平方公里 | |||||||||||||
3.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数量 | 万人 | 18.00 | 18.00 | 18.00 | ||||||||||
4.中小河流治理保护人口数量 | 万人 | |||||||||||||
5.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保护人口数量 | 万人 | |||||||||||||
6.其他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 | 万人 | 118.60 | 118.60 | 118.60 | ||||||||||
生态 | 4 | 1.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 平方公里 | 4 | 12.56 | 12.56 | 12.56 | 4 | 按实际涉及项数平均分配分值 | |||||
2.地下水压采量(能力) | 万立方米 | |||||||||||||
3.新增年节水能力 | 万立方米 | |||||||||||||
可持续影响 | 2 | 已建工程是否良性运行 | 是/否 | 2 | 是 | 是 | 是 | 2.0 | 水利发展资金涉及的项目出现运行维护问题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未安排维修养护经费的,该指标不得分 | |||||
满意度指标 | 5 | 服务对象 | 5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 | 5 | 90% | 90% | 95% | 5.0 | 90%以上得5分,满意度低于90%的按比例得分,即受益群众满意度×分值/90% | |||
总分 | 100 | 100 | —— | —— | 100 | 92.4 | —— | |||||||
加分项 | 10 | 正向激励 | 10 | 先进经验做法 | —— | 10 | 根据财政厅、水利厅掌握的市县资金投入政策、先进经验做法等情况进行赋分 | |||||||
减分项 | -10 | 负面扣分 | -10 | 负面扣分情况 | —— | -10 | 根据财政厅、水利厅掌握的涉水重大政策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重大情况、资金安全重大问题、财政监管情况、重大审计报告事项等情况进行赋分 | |||||||
二、2024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或(报告)
一、年度绩效管理总体情况
(一)预算资金和绩效目标情况
1、2024年度,阳新县共计实施项目8项,安排总投1998.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987万元,市县资金11.4万元。
(二)项目实施及投资情况
山洪灾害防治项目1项,中央资金140万元;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1项,中央投资510万元;
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1项,中央投资493万元,市县级资金2.5万;
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1项,中央投资207万元;
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项目1项,中央投资27万元;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1项,中央投资150万元,市县级县级资金8.9万;
节水补助项目1项,中央投资60万元;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1项,中央投资400万元。
在资金拨付、监管等方面,县财政部门均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比较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能较及时的拨付相关项目支出。
2024年我县采取通过统筹涉农项目建设投入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2.5万元;农业水价改革市县级配套资金8.9万元。
二、绩效自评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 资金到位情况
2024年度阳新县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总投资1998.4万元。中央资金1987万元,地方资金11.4万元;截止到2024年底实际到位总投资1998.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987万元,市县资金11.4万元。
表1 2024年度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到位情况表
分类 | 批复预算数(万元) | 预算数(万元) | 财政到位资金(万元) | 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到位率(%) | 市县财政资金到位率(%) | ||||||
总投资 | 其中 | 小计 | 其中 | ||||||||
中央 | 省级 | 市县 | 中央 | 省级 | 市县 | ||||||
山洪灾害防治 | 140 | 140 | 140 | 140 | 140 | 100% | 100% |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510 | 510 | 510 | 510 | 510 | 100% | 100% | ||||
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 | 495.5 | 495.5 | 493 | 2.5 | 495.5 | 493 | 2.5 | 100% | 100% | ||
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 | 207 | 207 | 207 | 207 | 207 | 100% | 100% | ||||
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 | 27 | 27 | 27 | 27 | 27 | 100% | |||||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158.9 | 158.9 | 150 | 8.9 | 158.9 | 150 | 8.9 | 100% | 100% | ||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 400 | 400 | 400 | 400 | 400 | 100% | 100% | ||||
节水补助 | 60 | 60 | 60 | 60 | 60 | 100% | |||||
合计 | 1998.4 | 1998.4 | 1987 | 11.4 | 1998.4 | 1987 | 11.4 | 100% | 100% | ||
注: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到位率=(中央+省级财政到位资金)/(中央+省级资金预算数)
2. 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中央资金1987万元,市县资金11.4万元,资金完成情况如下:
表2 2024年度水利发展资金执行情况表
分类 | 批复投资 (万元) | 完成投资(万元) | 投资完成率(%) | |||||||||||
中央 | 省级 | 市县 | 其他 | 中央 | 省级 | 市县 | 其他 | |||||||
截止到年底 | 截至第二年6月底 | 截止到年底 | 截至第二年6月底 | 截止到年底 | 截至第二年6月底 | 截止到年底 | 截至第二年6月底 | 截止到年底 | 截至第二年6月底 | |||||
山洪灾害防治 | 140 | 140 | 140 | 100% | 100% |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510 | 510 | 510 | 100% | 100% | |||||||||
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 | 493 | 2.5 | 493 | 493 | 2.5 | 2.5 | 100% | 100% | ||||||
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 | 207 | 207 | 207 | 100% | 100% | |||||||||
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 | 27 | 27 | 27 | 100% | 100% | |||||||||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150 | 8.9 | 150 | 180 | 8.9 | 8.9 | 100% | 100% | ||||||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 400 | 400 | 420 | 100% | 100% | |||||||||
节水补助 | 60 | 60 | 60 | 100% | 100% | |||||||||
合计 | 1987 | 11.4 | 1987 | 1987 | 11.4 | 11.4 | 100% | 100% | ||||||
3.资金支付情况
简述截至2025年6月底中央财政预算资金支付情况如下:
表3 2024年度水利发展资金支付情况表
分类 | 批复中央资金(万元) | 截至第二年6月底 | |
支付中央资金(万元) | 中央资金支付率(%) | ||
山洪灾害防治 | 140 | 82.01 | 59%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510 | 374.29 | 73% |
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 | 493 | 468.38 | 95% |
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 | 207 | 105.76 | 51% |
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 | 27 | 27 | 100% |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150 | 142.82 | 95% |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 400 | 298.2 | 75% |
节水补助 | 60 | 60 | 100% |
4.资金管理情况
各项目建设资金严格按照《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54号)、《湖北省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鄂财农发〔2019〕69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运作。对所有水利建设资金进行统一管理。项目法人、监理、现场代表、业务科室负责对项目中标商、服务商及监理方提交的报账资料进行审核,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提出资金拨付意见。局财务及县财政局对提交的报账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资金直接拨付中标单位。对报账资料不完整等其它不合规定的报账申请,将不予支付工程款项。同时县财政局、审计部门也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防止项目资金被滞留或挪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组织实施
一是明确项目实施范围;二是针对具体项目、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和受益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合理;三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要求督促和帮助监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作好建设各方协调和内、外部环境协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履行施工建设的职责,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加强对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进行控制;四是完善项目完工验收制度,每处工程完工都及时组织实地验收,并反馈相关意见、建议及落实整改措施。五是规范资金结算、审核和拨付程序,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使用安全,根据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申请拨付工程资金需提供的资料包括:工程采购手续、合同、工程验收报告单、工程结算审计资料和工程照片等,局财务对提交的报账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资金直接拨付中标单位。对报账资料不完整等其它不合规定的报账申请,将不予支付工程款项,并按照工程进度报送要求,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进度。确保项目工程资金安全、质量、进度的有效控制保证。六是健全项目完工移交手续,建立切实可行的工程运行管护机制。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下发的自评要求相关文件,及时客观的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秉持实事求是原则,按要求组织专班专人收集、整理2024年度项目实施、验收相关资料以及图片、照片等,填报相关表格并撰写自评报告,按时向上级报送,保证了自评情况的质量、客观真实性。
(三)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数量指标
(1)总体情况。本次评价工程为阳新县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节水补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8个项目。
(2)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阳新县乡村三级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编制。
(3)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2024年,我县根据中央、省相关文件以及年度维修养护项目任务清单安排58处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改善或提升18万名农村居民饮用水质量,均于2024年12底完工,并交付运行。
(4)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阳新县2024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工程,中央资金总预算为493万元,市县资金2.5万元。截止2025年6月底已完成合同项目工程量的100%,完成151座水库维修养护工程。确保工程在2024年度内完成,并且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以及资金拨付工作。
(5)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项目,2024年度白蚁等害堤动物灾损整治工作涉及水库151座,堤防327公里。
(6)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项目,主要有县级监测平台升级改造(会议室LED屏)、县级监测预警平台运行维护、县级山洪网络专线、山洪灾害预警短信及山洪灾害防御宣传等。
(8)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已按批复的实施方案及设计变更内容全部完成。实际完成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56km²。
2、项目质量指标
根据施工单位自检、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检以及建设监管单位巡查情况,各项目质量合格,满足工程建设运行要求。各项目单元工程经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复核,项目法人核定全部合格,单元工程验收合格,没有质量问题。
3、项目时效指标
截至2025年6月底,各项目已正常开工、完工,完成工程总进度的100%,山洪灾害防治、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节水补助截止2024年底已全部完成。
表4 2024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表
分 类 | 实施项目数(个) | 项目 完工率(%) | 项目 验收率(%) | ||||
总数 | 项目 开工 | 项目 完工 | 完工 验收 | 验收 合格 | |||
山洪灾害防治 | 1 | 1 | 1 | 1 | 1 | 100 | 100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1 | 1 | 1 | 1 | 1 | 100 | 100 |
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 | 1 | 1 | 1 | 1 | 1 | 100 | 100 |
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 | 1 | 1 | 1 | 1 | 1 | 100 | 100 |
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 | 1 | 1 | 1 | 1 | 1 | 100 | 100 |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1 | 1 | 1 | 1 | 1 | 100 | 100 |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 1 | 1 | 1 | 1 | 1 | 100 | 100 |
节水补助 | 1 | 1 | 1 | 1 | 1 | 100 | 100 |
合计 | 8 | 8 | 8 | 8 | 8 | 100 | 100 |
4、项目成本指标
各项目严格按照施工预算进行成本控制,局财务进行严格审核,在允许范围内尽量减少前期工作开支及审计费用,保证了工程质量,没有超出概算的项目,确保了已建成部分在施工成本控制范围之内。
(四)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总体情况
对照批复绩效目标及调整报备或报批后的绩效目标,分析各效益指标等实际完成情况。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数量60处;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完成151座;2024年度白蚁等害堤动物灾损整治工作小型水库白蚁等害堤动物日常检查151座,小型水库白蚁等害堤动物危害治理91座,堤防白蚁等害堤动物日常检查327km,堤防白蚁等害堤动物危害治理长度161.9km;水土保持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56km²;山洪灾害及农业水价改革等项目实施符合国家区域经济和湖北省水利事业发展规划,立项规范,绩效目标基本合理,资金落实到位;项目管理制度基本健全,项目运作正常,管理较规范,经济、社会效益较好,总体执行有效,支出合规,质量可控;项目产出良好,效益较为显著,项目建设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促进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受益群众满意度高。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工程实施后,防洪能力提高,防洪经济效益为堤防防洪能力由现状提高到设计标准水平后所减免的经济损失,包括人员伤亡及国家、集体、个人的房屋、物质、财产损失和企业、商业、交通等中断造成的损失。
(3) 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本工程主要作用是维修养护水库大坝主体,保障下游库区人民安全,目前该社会效益已基本实现。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能减免洪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农业生产和人民生产提供可靠保障,增加了社会安全感,改善了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本工程的实施为防洪保护区的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项目实施可以发挥持续影响30年。
3.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通过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改善了土壤的立地条件,有效防治了水土流失。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增加了地区生态环境容量,提升了旅游资源,可有效增加当地旅游收入。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的实施,改变了当地小气候,保护野生动植物,净化大气,增加了经济作物产量、土地使用面积。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通过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改善了土壤的立地条件,有效防治了水土流失。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4) 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项目的实施,改变了当地小气候,保护野生动植物,净化大气,增加了经济作物产量、土地使用面积,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增加了地区生态环境容量,提升了旅游资源,可有效增加当地旅游收入。
(五)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小流域示范工程的建设,形成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垃圾、污水处理示范等,改善了生存环境和投资环境,为农业生产和人民生产提供可靠保障,为项目区的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本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十分显著。从通过当地居民寻访、调查来看,均对本工程效果表示满意。
各项目工程实施后,整治后的堤段防洪能力等得到显著提高,生态效益显著,改善了当地人居环境,服务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从通过当地居民寻访、调查来看,均对工程治理效果表示满意。通过满意度调查,被走访调查人均对山洪灾害防治、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及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等项目的政策情况表示了解,对维修养护、治理、防治质量、及时性、日常管理以及服务体系表示满意,共收取满意度调查表46份,满意度达到95.8%以上。
表5 2024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满意度调查情况汇总表
县级 | 调查问卷数(份) | 平均满意度(分) | 备注 |
合计 | 46 | 95.4 | |
山洪灾害防治 | 5 | 98 |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10 | 95 | |
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 | 9 | 91 | |
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 | 6 | 95 | |
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 | 5 | 98 | |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5 | 98 | |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 6 | 93 | |
节水补助 | 5 | 95 |
三、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4年项目绩效目标总体执行情况良好,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资金拨付并建立台账,做到有迹可循,有账可查,项目实施完工后,改善水库水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效益显著,改善了当地人居环境,服务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项目按照年初目标实施,在当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交付使用,未偏离绩效目标。
下一步将继续强化绩效理念,深入推进评价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了整体绩效管理水平;强化事前准备,提升评价质量,在推进自身评价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完善项目评价特性指标,规范评价标准,立足管理需求,预设评价重点,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做到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切实提高评价质量;强化结果应用,巩固评价成效,加强评价结果工作力度的基础上,多层次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提高评价工作透明度和结果公信力。
四、评价结论
我局严格按照绩效评价部署要求,加强工作组织指导,严格督办,全面推进各项目建设,协调外部环境,督促和帮助监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作好建设各方协调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履行施工建设的职责,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施工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问题,协调施工场地周边治安环境,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定期和不定期地巡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协助解决相关技术疑难问题。督促监理单位按照监理职责严格把关,加强对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进行控制,严格禁止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经常性的进行质量和进度情况的检查。按照合同要求,审核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各项目实施后,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抗灾减灾能力,确保了水利工程设施能够良性运行,工程建设质量均达到合格等级。由于工程日常管理措施较为完善,工程能长期发挥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五、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将在县局相关科室及工程关联到的乡镇及村进行公示公开。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目前,绩效评价组织及实施工作主要由上级业务处室及对口的相关业务科室进行,相关工作的联动性不强,存在同一项目多次重复评价,评价结果不够客观,建议绩效评价能由财务部门牵头组织,各有关单位配合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的模式进行开展,以达到实现一项目一评价,对评价内容针对性强,公平公开,有实效的目的。成立绩效自评工作专班,落实专业人员对照上级文件精神,对资金使用以及取得的成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特别是要认真查找工作不足,然后根据问题加以改进,确保上级拨付的资金取得实效。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按合同要求组织实施,并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不能按合同要求组织实施,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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