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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4年阳新县司法局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9292 发布日期 2024-02-07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文号 文件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所属机构

2024年阳新县司法局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阳新县司法局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重要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及所属部门,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市政府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并受县政府委托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承办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承担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解释、清理、编纂工作;承担县政府地方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各镇区政府及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和廉洁性评估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县政府签署的法律文件的审查工作;承担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法制审查工作;对县政府重要民商事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为县政府政务商务活动提供法律服务;组织或参与县人大、县政府统一部署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活动;组织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培训、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开展政府法制咨询服务。

3.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栽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4.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协调县直行政执法单位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中的矛盾和争议;对各镇区政府和县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承办县直行政单位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登记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

5.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对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6.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司法所建设工作。

7.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拟订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局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11.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3.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工作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合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新县司法局本级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法治调研督察股、行政复议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股(县政府法律顾问室)、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科技信息股、政治处等11个机构。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阳新县司法局驻温州法律援助服务中心、阳新县法律援助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个。阳新县公证处。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4年本年收入预算为1834万元,比上年增加33.4万元,增加1.9%。其中,经费拨款1834万元。收入增加原因:公务员工伤险及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纳入预算。2.预算支出情况:2024年本年支出预算1834万元,比上年增加33.4万元,增加1.9%。其中:基本支出1585.2万元,占总支出的86.43%;项目支出248.8万元,占总支出的13.57%。本年支出构成为:公共安全支出1834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支出增加原因:(1)2024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33.4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工伤险及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纳入预算;

(2)2024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增减原因为:项目无变动。

3.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208.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06万元,减少5.0%。减少原因主要是:一是人员减少,相应的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减少;二是依据机关运行实际足额编列水电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等。其中,办公费9.77万元,印刷费15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4万元,邮电费6万元,物业管理费5.53万元,差旅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16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4.51万元,劳务费10.68万元,委托业务费2.5万元,工会经费13.22万元,福利费7.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41.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9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9.0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24万元,减少2.59%。主要是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4.51万元,比上年减少0.24万元,减少5.0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规模与标准,进一步压减接待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车加油、维修、使用管理。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4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40.8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8.89万元,减少17.88%。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货物类减少5万元;二是服务类减少3.89万元。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主要是集中采购复印纸支出;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38.83万元,主要是其他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记账服务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占有房屋面积8896.36平方米,大型专用设备数量为0,现有公务用车1辆。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房屋面积8896.36平方米,价值1088.61万元,构筑物156.2平方米,价值10.49万元;

通用设备:设备358台,价值180.71万元;

专用设备:无;

文物和陈列品:无;

图书、档案:无;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家具用具353件,价值4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办案经费支出”主要内容是为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办理案件和开展业务工作支出的工作经费,2024年预算安排73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4年度项目绩效目标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保障司法行政正常运行。产出指标:法律援助案件数量≥800件,法律援助合格案件补贴率100%,调解纠纷案件≥25000件,调解纠纷案件成功率≥95%,社区矫正监管对象≥200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率100%,普法宣传≥30场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效益指标:司法成本降低,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公民合法权益得以保障,实现法制平等。

2.“法律援助经费支出”主要内容是用于宣传法律援助及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值班补贴等开支2024年预算10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4年度项目绩效目标是:维护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开展。产出指标:律师值班天数≥200天,律师值班率100%;案件受理及时率100%。满意度指标:援助对象满意度≥95%。效益指标:特殊人群及弱势群体经济损失减少效果显著,公民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3.“驻温州法律援助中心经费支出”主要内容是驻温州法律援助中心对阳新外出温州打工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经费。2024年预算5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4年度项目绩效目标是:服务阳新外出温州打工人员,确保外出打工人员中的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服务。产出指标:外驻工作站点1个,驻外工作站点好评率100%。满意度指标:援助对象满意度≥95%。效益指标:公民合法权益得以保障,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效果显著。

4.“人民调解经费支出”主要内容是依法进行调解,发放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等。2024年预算10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4年度项目绩效目标是:保障我县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纠纷调解合格率达到95%及以上。产出指标:调解纠纷案件个数≥2500起,调解纠纷案件成功率≥95%。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效益指标:政府、群众经济纠纷成本减少效果显著,保证社会安全稳定。

5.“社区矫正经费支出”主要内容是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突发事件处置,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组织集中教育、心理矫正等。2024年预算40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4年度项目绩效目标是:对我县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风险评估,组织集中学习、心理矫正、社区服务等。产出指标:社区矫正监管对象≥200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率100%。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效益指标: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减少效果显著,居民安全感增加。

6.“公益岗补贴经费支出”主要内容是用于扶贫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司法工作人员不足的补充,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2024年预算42.8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4年度项目绩效目标是:解决贫困户就业困难,巩固稳定脱贫任务,保障补充人员工资。产出指标:公益岗位8人,补贴发放率100%,政府雇员5人,工资发放率100%。满意度指标:援助对象满意度≥95%。效益指标:提高贫困户收入,助力扶贫成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7.“普法经费支出”主要内容是推进普法宣传,建立完善普法宣传长效机制。2024年预算23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4年度项目绩效目标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全民普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新形势下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产出指标:普法考试2次,考试合格率≥96%,法制宣传≥30次。满意度指标:群众对普法工作满意度≥95%。效益指标:法治宣传力度加强,群众法律意识提高。

8.“刑满释放人员生活过渡安置费用”主要内容是用于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期生活安置补贴费用。2024年预算45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4年度项目绩效目标是:体现政府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安全稳定,构建和和谐社会。产出指标:刑满释放人数≥500人,按刑释时间及时发放生活补贴。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效益指标:促进社会稳定、构建法制社会,体现政府人文关怀,有效保障刑满释放释人员过渡期生活。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1.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因此表格为空;

2.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因此表格为空;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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