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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4年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000014349yx_scjdglj/2024-00014 发布日期 2024-02-07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文件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所属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落实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管。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计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全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5.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6.负责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挂你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落实缺陷产品召回相关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管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依法查处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一般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相关政策。推进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12.负责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送工作。

13.负责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送工作。依权限或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组织、知道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

14.负责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实施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送工作。依权限或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组织、指导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

15.负责统一管理权限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落实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指导用能单位依法自主开展能源计量工作。

16.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阳新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工作。规范标准化行为。综合协调标准化事业发展,推进建立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17.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8.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强制性认证、自愿性认证等认证相关活动监督管理全县检验检测机构和实验室的认可工作。

19.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

20.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21.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2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为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的二级(一级)预算单位,由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1个公益类事业单位合并编制报表。内设办公室、应急处置和协调股、法规股、综合执法稽查股、行政审批和登记注册股、信用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市场(合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质量管理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股、标准化股、(认证认可股)、知识产权保护股、科技与信息化股、财务股、督察审计股、机关党委(政工股)、离退休干部股等24个机构及15个乡镇派出机构。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4年本年收入预算为5770万元,比上年增加155.6万元,增加2.7%。其中,经费拨款577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收入增加原因:按照新的工资标准对人员经费进行了足额经费保障。

2.预算支出情况:2024年本年支出预算5770万元,比上年增加155.6万元,增加2.7%。其中:基本支出4980万元,占总支出的86.31%;项目支出790万元,占总支出的13.69%。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70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支出增加(减少)原因:(1)2024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55.6万元,主要是按照新的工资标准对人员经费进行了足额经费保障;

(2)2024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增减原因为:无。

3.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813.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82万元,减少0.84%。减少原因主要是:一是人员退休数大于新招录工作人员数,相应的工会会费、其他交通费用减少;二是依据机关运行实际足额编列水电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等。其中,办公费64万元,印刷费15万元,水费6万元,电费21万元,邮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20万元,会议费2.5万元,培训费6.9万元,公务接待费16.9万元,劳务费184.04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53.57万元,福利费31.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5万元,其他交通费114.6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4.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160.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0万元,增加24.93%。主要是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40万,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16.9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3.5万元,比上年增加40万元,增加27.87%。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40万元,比上年增加4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费103.5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车加油、维修、使用管理。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4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6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93万元,增加了58.1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公务用车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二是新增更新办公设备政府采购预算;三是印刷服务政府采购预算增加。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00万元,主要是集中采购办公设备及家具用具支出;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是无工程类支出;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60万元,主要是印刷服务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占有房屋面积6654平方米,大型专用设备数量为0,现有公务用车24辆。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316.41万元通用设备:1257.93万元

专用设备:0万元

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

图书、档案:0.28万元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50.78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食品快车运行费项目,资金总额为21万元,该项目主要是保障食品快检车运行维护费及快速检测试剂,数量指标为食品快检车一辆,农产品快检批次≥800批次,质量指标为快检食品不合格处置率100%,时效指标为项目完成时限1年,经济效益指标为农产品快检便利度有效提升,社会效益指标为保障居民食品安全促进食品安全意识有效提升,满意度指标为公众满意度≥95%。

食品安全监管经费项目,资金总额为180万元,该项目主要是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支出,保障全县人民食品安全。数量指标为出动食品安全监管人次≥1000人次,质量指标为食品结案率100%,时效指标为食品安全监管时限1年,社会效益指标为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有效提升,满意度指标为居民对食品安全保障满意度≥95%。

质量安全监管项目,资金总额为20万元,该项目主要是保障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数量指标为出动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人次≥800人次,出动质量安全监管次数≥160次,质量指标为质量案件结案率100%,时效指标为质量安全监管项目时限为1年,社会效益指标为提升社会质量安全治理水平有效提升,满意度指标为居民对质量安全监管满意度≥95%。

质量基础费项目,资金总额为20万元,该项目主要是保障质量基础专项工作圆满完成,数量指标为出动质量基础专项工作人次≥500人次,质量基础培训次数≥2次,出动质量基础专项监管次数≥100次,质量指标为质量基础案件结案率100%,时效指标为质量基础专项监管工作时限1年,经济效益指标为有效促进经济发展,社会效益指标为提升社会质量安全治理水平有效提升,满意度指标为社会居民满意度≥95%。

市场主体管理项目,资金总额为107万元,该项目主要是保障发展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信用监管工作、年度发放营业执照大于等于1500份,数量指标为年度发放营业执照≥1500份,优化营商环境培训次数≥2次,质量指标为证照办结率100%,信用监管覆盖率100%,时效指标为营业执照办结期限≤7天,经济效益指标为规范市场主体,有效促进经济发展,社会效益指标为节省市民办证时间大大减少,满意度指标为公众满意度≥95%。

事业单位办案运行费项目,资金总额为130万元,该项目主要是保障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落地见效,保障事业单位工作正常运转。数量指标为事业单位执法办案数≥30个,质量指标为案件结案率100%,时效指标为整体工作完成时限为1年,社会效益指标为推动公益事业运行,加大保护消费者权益力度,满意度指标为公众满意度≥95%。

九、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1.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因此表格为空;

2.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因此表格为空;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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