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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4年中共阳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9355 发布日期 2024-02-07 发布机构 中共阳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文号 文件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所属机构

2024年中共阳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中共阳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属于中国共产党机关单位,为副县级单位。阳新县纪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纪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督促全县各级党的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对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责任。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意见和处分建议 ;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级机关各部门党的组织和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证党员的权利。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检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5.做好国家监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6.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及其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有关党内法规的实施办法 。

7.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国家监察工作的决定,依法行使国家监察权,履行监督、调查、处置3项职责。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8.行使国家监察职能.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批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实施监察,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政务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9.传达贯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和部署;承担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制度建设、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各巡察组开展工作;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阳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本级)为 中共阳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的二级(一级)预算单位,由 0 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1个公益类事业单位合并编制报表。内设办公室 、组织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 、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审查调查协调指挥室)、第二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机关党委等 13个机构。派出机构分别为派出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组,共8个。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 个。分别为:阳新县反腐倡廉教育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0 个。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4年本年收入预算为3673.60 万元,比上年增加466.90万元,增加14.56%。其中,经费拨款 1819.6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 1854万元。收入增加原因:办案经费和物业管理费增加。

2.预算支出情况:2024年本年支出预算3673.60万元,比上年3206.7增加466.90        万元,增加14.56%。其中:基本支出2947.60万元,占总支出的80.24%;项目支出726万元,占总支出的19.76%。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73.60万元,占本年支出10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支出增加原因:(1)2024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508.37万元,主要是办案经费和物业管理费增加;

(2) 2024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41.3669万元,主要增减原因为政府采购预算减少。

3.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941.10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4.7544万元,增加110.84 %。增加原因主要是:一是办案经费和物业管理费增加;二是依据机关运行实际足额编列水电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等。其中,办公费 40 万元,印刷费 20 万元,水费 20 万元,电费 41万元,邮电费 6 万元,物业管理费 210.4408 万元,差旅费 6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维修(护)费 30 万元,会议费 2.52万元,培训费7.3416 万元,公务接待费 7.6957 万元,劳务费 149.12 万元,委托业务费 150 万元, 工会经费 22.0844万元, 福利费12.0252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 万元,其他交通费 57.984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0.44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71.695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4053      万元,减少0.56 %。主要是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7.6957 万元,比上年减少0.4053万元,减少0.56 %。 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接待费5%左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4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费 64 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 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车加油、维修、使用管理。

3.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4 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51.6万元,减少100 %。减少的主要原因: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是集中采购无支出;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       万元,主要是无支出;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是无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占有房屋面积16898.96平方米,大型专用设备数量为0 ,现有公务用车   辆。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件,账面原值40934元;

通用设备:325件,账面原值3076345.98元;

专用设备:0件;

文物和陈列品:0件;

图书、档案:0件;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817件,1098567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对空表的说明:

1.2024年度我委无重点项目预算,因此表格为空;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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