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2025年阳新县木港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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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yx_mg/2025-00004 | 发布日期 | 2025-05-09 | 发布机构 | 木港镇 |
文号 | 文件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所属机构 | 木港镇 |
目 录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单位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抓好招商引资,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新县木港镇人民政府本级为木港镇政府部门的二级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室)4个:(1)党政综合办公室,(2)社会事物办公室,(3)经济发展办公室,(4)社会治安综合委员会办公室。核定人员编制39人。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年本年收入821.9万元,比上年减少283.7万元,减少25.66%。收入减少原因:人员退休调出调动导致基本收入减少;项目减少导致项目收入减少。
2.预算支出情况:2025年本年支出821.9万元,比上年减少283.7万元,减少25.66%。其中:基本支出721.18万元,占总支出的87.75%;项目支出100.72万元,占总支出的12.25%。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1.9万元,占本年支出100%;支出减少原因:人员退休调出调动导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3.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收入支出,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77.6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89万元,减少16.09%。减少原因:主要是依据机关运行实际足额编列水电费、维修(护)费等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10.1万元、印刷费3.85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13万元、邮电费2.84万元、差旅费2.7万元、维修费1.4万元、会议费0.96万元、培训费1.65万元、工会经费6.63万元、福利费3.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一股公共预算总额4.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5万元,比上年减少。主要是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公务接待任务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比上年减少4.5万元,减少50%,其中,一般公共颈算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比上年减少4.5万元,减少50%,比上年减少。主要是严控三公经费预算。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括《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淮(2021年)》要求,2025年我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在实际执行中据实调整。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我单位部门预算中固定资产总额为666.78万元。房屋建筑面积为46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460平方米,小轿车1辆,通用设备25万元,电脑28台,打印机复印机15台,传真机1台,空调24台;家具用具15万元。现有公务用车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保障本单位人员支出。时效指标:保障工资发放,社保、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效益指标:职工履职效率提高。满意度指标:职工满意度≥96%。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相关表格为空。
2、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因此相关表格为空。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在实际执行中据实调整。
十、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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