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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5年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000014349/2025-34828 发布日期 2025-05-12 发布机构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2025年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现场见证等服务保障工作;

(二)负责接受县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委托,依法组织和实施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政府采购工作;

(三)负责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制度和内控机制,完善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负责为交易各方提供业务咨询服务;负责进场交易项目的受理登记以及交易条件的确认,确保交易程序合法合规;

(五)负责接收、确认并协助各方主体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负责向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推送交易信息;

(六)负责交易过程保障,提供场所、设施、技术和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等相关服务,并协助交易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维持交易秩序;

(七)负责见证交易过程,对进场交易项目的交易活动现场、评标评审情况等进行录音录像,并对音像资料进行收集、归档、保存;

(八)负责向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在交易服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协助调查;负责记录交易服务过程中发现的不良交易行为,并及时报告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向交易主体和有关部门反映质疑或者投诉,并协助核查和处理;

(九)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按照规定收取有关服务费用,并及时缴入财政专户;

(十)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为县域经济决策、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交易市场提供支撑;

(十一)负责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维护,为交易各方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负责制定并落实安全保护措施,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十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政策法规宣传,设立和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责任分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并为相关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公共服务;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对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政策法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秘、会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综治、政务公开、文明创建、后勤接待、宣传报道等工作;综合协调内部股室工作;负责中心学习培训、考勤考绩、管理制度制定;负责单位财务收支和资产采购登记管理;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按照规定收取有关服务费用,并及时缴入财政专户。

(二)综合股。负责提供业务咨询服务;负责进场交易项目的受理登记;负责交易场地安排;协调组织代理机构开展工作;负责所有进场交易项目的统计、分析、处理、汇报及提出建议;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对交易过程录音录像并归档、保存;负责专家库的维护及评标(评审)专家的抽选;负责所有进场交易项目的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和保存,并提供档案查询服务;协助诚信体系建设。

(三)工程股。负责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条件的确认;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综合服务,协助交易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发布交易信息,维护交易现场秩序;及时报告在交易服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协助调查;及时记录并报告不良交易行为;协助处理工程建设项目质疑投诉事宜。

(四)采购股。负责组织实施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条件的确认;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综合服务,协助交易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发布交易信息,维护交易现场秩序;及时报告在交易服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协助调查;及时记录并报告不良交易行为;协助处理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事宜。

(五)产权股。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交易项目交易条件的确认;负责土地、国资、产权等交易项目综合服务,协助交易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发布交易信息,维护交易现场秩序;及时报告在交易服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协助调查;及时记录并报告不良交易行为;协助处理土地、国资、产权等交易项目质疑投诉事宜。

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关事业编制20名。设书记1名,主任1名,副主任3名。股级职数5名。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年本年收入预算为406.6万元,比上年增加353.4万元,增加15%。其中,经费拨款406.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收入增加(减少)原因:人员增加

2.预算支出情况:2025年本年支出预算406.6万元,比上年增加53.2万元,增加15%。其中:基本支出356.6万元,占总支出的87.7%;项目支出50万元,占总支出的12.3%。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4066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支出增加原因:(1)2025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53.2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2)2025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一致

3. 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3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61万元,增加17.40%。减少原因主要是:一是人员增加;二是依据机关运行实际足额编列水电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等。其中,办公费6.5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 工会经费3.8万元, 福利费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7万元,减少19%。主要是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压减了公务接待费,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3万元, 比上年减少0.7万元,减少19%。 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压减了公务接待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0%。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

3.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5 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4.2万元,减少了70%。减少的主要原因: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政府采购费用减少,故预算数相应减少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1.8万元,主要是印刷服务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占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大型专用设备数量为0,现有公务用车0辆。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通用设备:笔记本电脑4台,电脑38台,电脑主板1个,打印机复印机16, 移动硬盘5个,服务器2台,彩电1台,智慧屏2台,发电机1台,空调38台,臭氧机1台,电风扇11台,多媒体公放1套,感应门1套,全向麦1套,热水器1台,考勤机2台,路由器1台,音响及安装1套,监控及安装1套,摄像头6个,摇号机1台,投影仪2台;

专用设备:监控设备2套,对讲器2个

文物和陈列品:

图书、档案: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办公桌22套,主席台12张,条形桌12张,电脑桌17张,沙发7套,办公椅凳490把,茶几3个,文件柜45个,资料柜6组,档案架8组,保险柜1台,乒乓球台1张,评委休息室单人床6套,门卫室双人床1张,衣架7套,食堂保温台1套,冷藏柜2台,搅拌机1台,绞肉机1台,开水器1台,盆台1套,煤气炉1套,其他柜1套,冰箱1台,餐桌9张,炒炉1套,打荷台1套,雪柜1台,蒸饭车1套,煮面炉1个,风机1套,货架2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交易平台运维费”主要内容是保障中心的日常运转和交易平台安全稳定运行,2025年预算安排50万元,其中,5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保障了中心的正常运转;保障交易平台安全稳定运行。产出指标:房屋租赁费1785.6平方米,系统维护费4套系统,专家评审费300人/年,档案管理费300套/年;设施设备检修保养计划完成率100%;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对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满意度≥96%。

效益指标:节省财政资金、国有资金,节资率7%;减少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纸质制作,达到节约纸张环保节能,节省80%。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对空表的说明:

1.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因此表格为空;

2.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情况,因此表格为空;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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