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体中文 无障碍阅读 长者专区

名称 2025年阳新县洋港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000014349/2025-37439 发布日期 2025-05-20 发布机构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2025年阳新县洋港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维护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民抓好粮食生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做好农村土地规划和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为农民提供科普培训、技术技能培训和市场信息服务,帮助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增收。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搞好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事业;指导村镇规划与建设,改善农村人畜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指导农村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民业余生活;及时上报和积极处置重大社情、疫情和险情,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扶贫救济。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农民法治意识;及时处理来信来访,了解上报社情民意;积极开展民事调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组织好农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农村村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构成单位来看,阳新县洋港镇部门预算由1个单位本级预算单位和4个二级预算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其中包括:

1、阳新县洋港镇人民政府本级

2、阳新县财政局洋港财政所

3、阳新县洋港镇综合执法中心

4、阳新县洋港镇党群服务中心

5、阳新县洋港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年本年收入预算为940万元,比上年增加69.5万元,增加7.9%。其中,经费拨款94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收入增加原因:新增2个事业单位及人员变动。

2.预算支出情况:2025年本年支出预算940万元,比上年增加69.5万元,增加7.9%。其中:基本支出895.78万元,占总支出的95.29%;项目支出44.22万元,占总支出的4.71%。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0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支出增加原因:新增2个事业单位及人员变动。

3.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83.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34万元,增加14.04%。增加主要是:一是新增2个事业单位及人员变动。;二是依据机关运行实际足额编列水电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等。其中,办公费26.4万元,电费5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工会经费7.53万元,福利费3.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20.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8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4.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是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乡镇实行零招待;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车加油、维修、使用管理。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5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主要是集中采购办公家电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占有房屋面积7475平方米,大型专用设备数量为0,现有公务用车3辆。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政府办公楼、民政办公楼、政府新办公楼、政府食堂、经贸办办公楼、福利院办公楼、自来水厂办公用房、自来水厂业务用房、石狮子、财政宿舍楼、财政综合楼、城建综合楼、广播综合楼、畜牧服务楼、水利附属平房、水利综合楼、农业服务中心综合楼。

通用设备:办公电脑、打印机、取暖器、空调、冰箱、高拍仪、扫描仪。

专用设备:无文物和陈列品:无图书、档案:无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办公桌椅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点击咨询智能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