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2025年中共阳新县政法委员会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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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0014349/2025-37487 | 发布日期 | 2025-05-20 | 发布机构 | 中共阳新县政法委员会 |
文号 | 文件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所属机构 |
目 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中共阳新县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中央、省、市对政法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统一全县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根据上级党委及政法委的部署,对政法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并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2.组织、协调和指导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工作。
3.支持和监督县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县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紧密配合,研究有、协调有争议重大、疑难案件。
4.检查县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政法干部的违法犯罪案件,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研究、制定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6.依据上级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及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统一领导、部署本县的综合治理工作。
7.认真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把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
8.定期分析本地区的治安形势和综合治理情况,提出相应的工作措施。
9.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指导面上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本地区各单位、各部门的综合治理和法治建设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整体作用。
10.加强对综合治理和法治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和监督,决定奖惩事项,提出奖惩建议。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阳新县政法委员会(本级)为中共阳新县政法委员会部门的(二级)一级预算单位,由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0个公益类事业单位合并编制报表。内设办公室、干部股、执法监督股、维稳指导股、政治安全股、综合督导股等6个机构。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0个。分别为:、、;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分别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年本年收入预算为892万元,比上年增加46.2万元,增加5.46%。其中,经费拨款89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收入增加原因:财政经费拨款增加。
2.预算支出情况:2025年本年支出预算892万元,比上年增加892万元,增加5.46%。其中:基本支出610.5万元,占总支出的68.44%;项目支出281.5万元,占总支出的31.56%。本年支出构成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2.5万元,占本年支出86.6%;公共安全支出93.5万元,占本年支出10.48%;卫生健康支出26万元,占本年支出2.92%
支出增加原因:(1)2025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46.2万元,主要是新增人员和相应社保缴费及各项开支增加,;
(2)2025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增减原因为: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本年度项目支出与上年一致。
3.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91.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2万元,增加7.39%。增加原因主要是:一是人员的增加,相应经费拨款增加;二是依据机关运行实际足额编列水电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等。其中,办公费32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0万元,租赁费2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护)费2.5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18万元,工会经费5.5万元,福利费3.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其他交通费14.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2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6.6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2万元,减少0.3%。主要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1.18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减少1.6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5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费5.5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车加油、维修、使用管理。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5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0万元,增加了0%。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一是办公设备已逐步完善;二是办公系统逐步更新。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是集中采购0支出;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是无支出;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9万元,主要是宣传印刷类。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占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大型专用设备数量为0,现有公务用车辆。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无
通用设备:拥有设备78台/套,价值233.86万元
专用设备:无
文物和陈列品:无
图书、档案:无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拥有家具、用具425台/套,价值44.98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本年度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1.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因此表格为空;
2.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因此表格为空;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2025年财政项目支出安排281.50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北京商会经费13.5万元
2.、驻京维稳工作经费70万元
3、.全县法治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经费30万元
4、610专项工作经费1万元
5、医调中心工作经费26万元
6、阳新段铁路沿线乡镇区隐患整治工作经费80万元
7、奖励见义勇为经费4万元
8、国家安全反邪教工作经费5万元
9、综合治理工作经费政法专项经费52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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