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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5年阳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000014349yx_gxs/2025-00001 发布日期 2025-05-22 发布机构 县供销社
文号 文件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所属机构 县供销社

2025年阳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单位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及扶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村各类社区服务组织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3、参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指导构建农村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以及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

4、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和培育壮大相关龙头企业;指导全县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

5、加强对全县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与服务,协调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关系;监督检查全县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情况。

6、按照县人民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以及防汛救灾物资收购、储备和供应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7、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智能,加强社有资产经营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独立核算机构1个。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年本年收入预算为 363 万元,比上年增加  49.2 万元,增加  15.6  %。 其中,经费拨款  363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收入增加原因:  新招录2名公务员和人员增资 。

2.预算支出情况:2025年本年支出预算  363  万元,比上年增加 49.2 万元,增加  15.6 %。其中:基本支出 354 万元,占总支出的 97.5 %;项目支出  9  万元,占总支出的 2.5 %。本年支出构成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363  万元,占本年支出  100 %。

3.支出增加原因:(1)2025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 49.2万元,主要是 新招录2名公务员和人员增资 。 (2)2025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0 万元,与上年相比 项目支出无增减。             

4. 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  35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49.2 万元,增加  16.1 %。增加原因主要是:一是新招录2名公务员和人员增资 ;二是依据机关运行实际足额编列水电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等。其中,办公费  2.5 万元,印刷费  0.2万元,水费  0.22万元,电费 1.85 万元,邮电费 1.25万元,物业管理费 0 万元,差旅费 4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维修(护)费   0.8 万元,会议费 0.3 万元,培训费 0.4 万元,公务接待费 0.55  万元,劳务费12.5万元,委托业务费  0 万元, 工会经费2.79 万元, 福利费1.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其他交通费 10.42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总额  0.5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  万元,减少  0 %。无变动,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 0.55万元, 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 0万元,减少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3.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要求,2025 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 0万元,增加了 0%。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0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占有房屋面积357.67平方米;大型专用设备数量为0,现有公务用车0辆。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4786.95平方米;通用设备439台/套;专用设备:0文物和陈列品:0 ;图书、档案:0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49件。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供销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村级综合服务社是供销社新农村流通服务网络体系的终端服务平台,是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县供销社在县财政的支持下每年要求各镇区供销合作社发展一定数量的村级综合服务组织,夯实为农服务基础。《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指出“各级财政要积极支持村级综合服务社的建设与发展。”我县财政每年安排县供销社4万元用于发展基层组织的补助资金。县供销社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承担招商引资、精准扶贫、“双百”活动、乡村振兴、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下沉社区、文明创建、企业改革等工作。财政每年安排5万元用于县供销社中心工作经费。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对空表的说明:

1.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因此表格为空;

2.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因此表格为空;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无其它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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