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在各时期的中心任务和上级部署,研究确定全县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工作任务,领导全县工会开展工作,团结和带领全县各级工会及广大职工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投身于三个文明建设。
2、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履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的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县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
3、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职业道德建设,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培养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职工队伍。
4、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参与有关部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县各级工会与党、政方面有关问题的协商和处理。
5、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关于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执行,参与劳动关系的协调处理。
6、开展职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协作、科技创新等经济建设活动。
7、负责会员发展、会籍管理、工会组建工作;协助镇乡、局(系统)、村(社区)工会干部的选配、教育、管理以及负责指导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实施工会干部的业务培训;搞好工会自身的改革和建设。
8、督促并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收缴和工会财务的审查工作;指导和协调工会企事业的发展,负责对县总工会所属资产经营管理,确保工会资产保值和增值。
9、协助县政府做好全县劳模的推荐、评选和具体负责劳模的日常管理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承担上级工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构成单位来看,阳新县总工会单位部门决算由单位本级决算和纳入决算汇编范围的 1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期中行政单位(事业单位)0 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三、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6年度决算总收入664.2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3.74 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上年度结转结余 140.48 万元。比2015年增加273.5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决算的调整
决算总支出 66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64.22万元、项目支出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比2015年增加273.518 万元。主要原因是决算的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64.2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23.74 万元,占 78.85%;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 0 %,上年度结转结余 140.48 万元,占21.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664.2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4.22 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 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总工会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523.74万元,比2015年相比增加133.038 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523.74 万元,比比2015年相比增加133.038万元。主要原因是决算的调整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4.22 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34.23万元,占本年支出65.37%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
三、教育支出类206.51万元,占本年支出31.09 %
四、科学技术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0万元,占本年支出0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3.03 万元,占本年支出3.51 %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45万元,占本年支出0.03 %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 0 万元,占本年支出0%
九、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 0 %
十、农林水事务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 0 %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
十二、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类 0万元,占本年支出 0%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3.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7.9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37.46万元、津贴73.5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5.82万元、退休费83.31万元、抚恤金12.03万元、生活补助11万元、医疗费0.45万元、住房公积金12.15万元、奖励金22.2万元,公用经费 255.77 万元,包括办公费3.9万元、印刷费3.8万元、手续费0.14万元、差旅费0.95万元、维修费2.83万元、会议费10.2万元、培训费2.66万元、公务接待费2.1万元、劳务费5.5万元、委托业务费5.01万元、工会经费206.51万元、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1万元。
(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万元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8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公务用车保有数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38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数233人,比2015年“三公”经费减少17.17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总工会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用于6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总工会运行经费支出523.74万元,比2015年增加133.038万元,增长34.05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总工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万元,期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工会共有车辆0 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0 万元,大型设备0 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总工会共组织对0 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名词解释
一、财政补助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县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县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开展立法调研、财政信息宣传、非税收入征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机关服务(项):指县本单位服务中心为机关提供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本单位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
八、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指本单位支持地方高校的重点发展和特色办学,组织专家对省属院校申报的建设规划和项目预算进行评审等相关工作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退休人员支出,以及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干部处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方面的其他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