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及扶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2、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村各类社区服务组织等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3、参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指导构建农村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以及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
4、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和培育壮大相关龙头企业;指导全县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
5、加强对全县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与服务,协调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关系;监督检查全县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情况。
6、按照县人民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以及防汛救灾物资的收购、储备和供应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7、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加强社有资产经营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阳新县供销社 是一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 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阳新县供销社事业编制19人,工勤编制2人,2016年实有在职在岗人数18人,其中事业 18人。
离退休人员 17人,其中退休17人。财拨1人,社会统筹16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162.02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48.1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 13.9274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2.0274 万元,主要包括商业流通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56.4858万元、商业流通事务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5.5416万元。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7.1348万元,社会保障支出34.38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63万元,个人和家庭支出6.11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7858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5416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48.1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1.96万元,下降7.47 %,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43.1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548万元,下降 1.04%,主要原因是:2015年9月退休1人进社会统筹,工资福利性支出及公用经费减少。
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87.1348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5.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194万元。
4.社会保障支出34.3828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0.063万元
(二)、项目支出5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