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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19年度阳新县临时救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yx_czj/2021-00009 发布日期 2021-01-07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文号 文件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所属机构 县财政局

2019年度阳新县临时救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章 总论

为总结2019年度阳新县临时救助项目使用财政资金的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与实施成果,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0〕10号),我们接受委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临时救助项目”资金实施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第二章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政策依据

我们根据国务院、民政部等制定政策,为确保临时救助人员救助项目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提供了政策保障,政策依据主要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社会救助暂行办法》[649]号(见复印件)。

(二)阳新县民政局《关于进上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阳民政发〔2017〕27 号(见复印件)。

(三)阳新县关于2019年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监督检查情况回复(见复印件)。

(四)关于2019年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见复印件)。

(五)关于印发《打赢脱贫攻坚战落实社会保障兜底专项行政行动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民文〔2018〕21 号(见复印件)。

(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阳政办发[2016]21号(见复印件)。

二、项目实施原则及目标

(一)项目实施原则

1、坚持救急救难、应救尽救、适度救助

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2、坚持公正、公开原则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妥善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我县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坚持家庭自救、政府救助、社会帮扶相结合原则,制定完善临时救助工作办法,根据文件要求,确定帮扶对象的条件、补助标准,并对帮扶对象名单及金额及时在各乡镇和政府网站公示,做到政策公开、程序规范、结果透明。

3、严格制定城乡临时救助认定标准

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阳政办发[2016]21号),发布了我县2019年临时救助人员基本生活财补标准,确定我县临时救助人员2019年补助标准为:

(1)情形较重的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情形严重的不超过10000元;情形特别严重的不超过15000元;

(2)因患重特大疾病或因意外事件受伤住院等支出型困难,经基本医疗报销和其他报销赔付后,个人自负金额2万元下救助金额不超过4000元;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不超过8000元;在4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不超过15000元;在6万元以上万元以下不超过18000元;在8万元以上的不超过20000元。

(二)经验及做法

1、形成多部门、跨领域、多方面联动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解决社会救助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2、各部门对社会救助工作各司其职,形成多部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3、及时了解救助对象困难情况,对救助对象实施精确救助。临时救助既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救急难”的重要手段,我县民政局明确并细化了临时救助对象可能遭遇的困难类型和救助标准,着力提高临时救助的精准性和广泛性。

4、加强对申请临时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信息核查工作,通过村干部走访反馈,及时了解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情况变动,进一步提高救助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对因灾、因病、因学的突发情况而造成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第三章  项目实施准备

(一)前期准备。抽调专人成立了二个绩效组,从2020年5月21日-7月10日,历时40天,投入6人次,从县民政局及乡镇中查询资料,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相关表格,联系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实施时间。

(二)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

1、与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项目实施科室负责人等召开座谈会,听取该项目有关情况介绍;

2、收集项目相关政策制度文件、资金拨付明细、项目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申报、评审、审批、实施、验收等程序是否合规,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

3、现场查看。深入全县实地查看,调查走访城乡临时救助户,发放问卷调查。

4、形成评价报告。通过对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和标准,结合现场评价情况,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章  项目绩效评价

一、项目管理情况(26分)

(一)组织保障(8分)

1、管理制度设计(3分)

阳新县临时救助项目根据《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第374号令)及其他政策规定,制定了阳新县民政局《关于进上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阳民政发〔2017〕27 号文,规定了阳新县临时救助的具体对象、标准、审核材料及监督管理要求,明确并细化了临时救助对象可能遭遇的困难类型和救助标准,着力提高临时救助的精准性和广泛性。

该指标评价标准及得分:该项指标指标清晰、明确,该项指标实际得3分。

2、组织实施情况(2分)

“临时救助项目”建立健全以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的救助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救助工作各司其职,及时了解救助对象困难情况,对救助对象实施精确救助,通过走访、询问了解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情况变动,进一步提高救助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

该指标评价标准及得分:该项指标按制度严格把关,并组织实施,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基本合规,实际得分2分。

3、目标的明确度(3分)

“临时救助项目”绩效目标制定了较为全面项目绩效指标,年度目标设置合理、明确,并制定了较为详细的补助标准,但绩效目标的设定不够完整、项目定量指标不完备,项目长期目标不明确,建议阳新县民政局在2020年的预算执行指标上应提前规划,该指标实际得2分。

(二)信息化建设(9分)

1、档案管理情况(3分)

阳新县对临时救助家庭或人员严格按照临时救助审核审批规定时限,对临时救助对象一人一档,及时受理并登记造册和建档立卡,档案资料完整,填写规范,申报、审批资料完整全面。该指标实际得3分。

2、信息真实性和及时性(3分)

针对阳新县“临时救助”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工作,阳新县民政部门对救助对象资料进行了不定期的验收和检查,并将资料及时归档和汇集,该项指标达实际得3分。

3、公示制度执行到位(3分)

为确保“临时救助项目”人员补贴公开、公平、公正、透明,防止弄虚作假、暗箱操作,阳新县民政局及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媒体、网络、宣传单等形式,实行“阳光操作”,在阳新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x.gov.cn/)进行长期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查询,并设立举报电话(0714-7333077),接受监督、咨询、举报,通过各种手段,接受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人员名单、资金发放公开,努力提高全社会对民政民生工程政策知晓率和满意率,但通过查询政府网站的公示信息,发现2019年的救助公示没有每月及时公示,且遗漏12月份的公示信息,该指标实际得2分。

(三)监督检查(9分)

1、建立检查制度(3分)

阳新县民政局于2017年10月27日“阳新县民政局《关于进上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阳民政发〔2017〕27 号”文件中,针对临时救助项目的监督管理中明确要求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定期向社会公开临时救助实施情况;及时受理临时救助项目投诉、举报事项,及时查处、纠正违纪违规行为,保证“谁调查、谁审核、谁保管”,该指标评价得3分。

2、管理制度执行措施或手段(3分)

阳新县民政局多次召开会议,为补助对象的补贴资金的管理与实施办法多次探讨,与实际情况结合,出台多项通知和方案,同时,委派部门相关负责人下乡核查,根据《关于2019年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确定每一笔资金都严格审核、每一个领取补贴的人都要经过相关负责单位核实,对已发放的补贴资金要回访核查,确保每一笔资金都到补贴对象或者手上,该指标项目政策规定健全,建立了临时救助热线,得分3分。

,但未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乡镇民政办资金使用不规范。

3、资金管理(3分)

阳新县民政局严格按照《阳新县民政局《关于进上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阳民政发〔2017〕27 号》文件要求及审批表相关要求,对相关申请人申请补助资金的申报程序严格规范,县民政局注重把好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相关项目补助资金没有挤占挪用和违规使用情况。

阳新县民政局2019年临时救助项目均按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开展,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审核制度完整,审核工作严格规范。本项得3分。

二、产出指标情况(48分)

(一)数量指标情况(26分)

1、资金投入率(5分)

截止2019年12月底,“临时救助项目”预计投入资金2000万元,实际拨入城乡临时救助资金2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性资金拨入1500万元,省级财政性资金500万元,实际投入资金达成率100%(2000/2000),实际按比率得5分(5分*100%)。

2、资金拨付率情况(5分)

(1)截止2019年12月底,“临时救助项目”预计拨出资金2000万元,实际拨付资金1648.6万元(政府网站公示汇总数据),其中:中央财政性资金支出375万元,省级财政性资金支出1171.9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支出101.7万元,上年结余临时救助财政资金563.57万元,截止2019年底资金结余1648.60万元。

(2)其中临时救助资金用于建档立卡中农村低保、五保对象资金209.86万元,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五保对象资金149.4万元。

(3)但项目实施单位临时救助人员救助资金发放台账(1620.3万元)与政府网站公示信息数据1648.60万元存在误差,因信息误差影响得分,该指标实际得分4.12分(5分*82.43%)。

3、临时救助对象人数(4分)

截止2019年12月底,临时救助对象为4366户,计7046人,2017年为7138人,2018年为7469人,已基本将因火灾、交通、工伤、溺水、雷击、触电、矿难、爆炸、食物中毒等突发、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救助对象纳入了保障范围,基本做到对临时救助应急、过渡性救助,实际得4分。

附表1:临时救助对象统计表

序号

拨付家庭人数

享受补助人数

标准

拨付金额(元)

1

1

1

39,301.00

39,301.0000

2

592

172

20,000.00

3,440,000.0000

3

98

30

18,000.00

540,000.0000

4

12

4

17,100.00

68,400.0000

5

76

20

16,800.00

336,000.0000

6

1

1

16,651.00

16,651.0000

7

63

14

16,500.00

231,000.0000

8

84

26

16,200.00

421,200.0000

9

5

4

16,000.00

64,000.0000

10

88

22

15,600.00

343,200.0000

11

53

18

15,300.00

275,400.0000

12

83

24

15,000.00

360,000.0000

13

7

1

14,700.00

14,700.0000

14

140

48

14,400.00

691,200.0000

15

1

1

14,065.00

14,065.0000

16

4

2

13,800.00

27,600.0000

17

47

12

13,500.00

162,000.0000

18

20

5

13,200.00

66,000.0000

19

1

1

13,000.00

13,000.0000

20

51

17

12,600.00

214,200.0000

21

5

1

12,500.00

12,500.0000

22

91

23

12,000.00

276,000.0000

23

3

1

11,700.00

11,700.0000

24

203

61

10,800.00

658,800.0000

25

32

6

10,500.00

63,000.0000

26

8

5

10,200.00

51,000.0000

27

106

35

10,000.00

350,000.0000

28

45

12

9,600.00

115,200.0000

29

77

19

9,000.00

171,000.0000

30

99

26

8,400.00

218,400.0000

31

46

15

8,100.00

121,500.0000

32

47

23

7,800.00

179,400.0000

33

55

11

7,500.00

82,500.0000

34

267

88

7,200.00

633,600.0000

35

1

1

6,800.00

6,800.0000

36

7

3

6,600.00

19,800.0000

37

1

1

6,340.00

6,340.0000

38

91

30

6,300.00

189,000.0000

39

286

69

6,000.00

414,000.0000

40

1

1

5,901.00

5,901.0000

41

1

1

5,780.00

5,780.0000

42

1

1

5,587.00

5,587.0000

43

1

1

5,584.00

5,584.0000

44

75

20

5,400.00

108,000.0000

45

1

1

5,256.00

5,256.0000

46

522

254

5,000.00

1,270,000.0000

47

56

15

4,800.00

72,000.0000

48

45

12

4,500.00

54,000.0000

49

2

1

4,200.00

4,200.0000

50

1

1

4,100.00

4,100.0000

51

1

1

4,000.00

4,000.0000

52

1

1

3,900.00

3,900.0000

53

64

23

3,600.00

82,800.0000

54

164

55

3,000.00

165,000.0000

55

3

1

2,700.00

2,700.0000

56

2

1

2,000.00

2,000.0000

57

615

601

1,800.00

1,081,800.0000

58

1

1

1,700.00

1,700.0000

59

1

1

1,651.00

1,651.0000

60

1

1

1,518.00

1,518.0000

61

401

382

1,500.00

573,000.0000

62

1

1

1,300.00

1,300.0000

63

3

3

1,250.00

3,750.0000

64

1

1

1,236.00

1,236.0000

65

627

607

1,200.00

728,400.0000

66

2

2

1,100.00

2,200.0000

67

33

33

1,000.00

33,000.0000

68

1

1

991.00

991.0000

69

555

546

900.00

491,400.0000

70

11

11

800.00

8,800.0000

71

1

1

797.00

797.0000

72

6

3

700.00

2,100.0000

73

876

856

600.00

513,600.0000

74

2

2

500.00

1,000.0000

75

70

70

400.00

28,000.0000

合计

7046

4366

595,308.00

16,195,508.0000

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接受临时救助人次数(4分)

2019年阳新县临时救助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接受临时救助人预计救助人数2100人,实际2019年全年临时救助人数为919人(其中: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五保对象428人,非农村低保对象491人)

实际达成率43.76%(919/2100),实际按比率得1.75分(5分*4.76%)。

5、特困人员救助人数(4分)

2019年临时救助中特困人员接受临时救助预计3050人,实际2019年全年临时救助人数为1111人(其中:建档立卡的低保对象1073人;特困对象38人),实际达成率36.43%(1111/3050),实际按比率得1.46分(5分*36.43%)。

6、临时救助人员保障政策覆盖率(4分)

临时救助的制度实施,全县城乡困难居民保障范围已基本做到应补就补,保障标准根据当地生活标准也在逐步调整,已形成了同其他社会保障措施相配套的救助体系,保障对临时困难人员的及时救助,该项指标实际得4分。

(二)、质量指标(12分)

1、临时救助对象准确率(4分)

2019年9月18日阳新民政局对阳新临时救助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中,发现临时救助问题线索290条,查实问题10条,从检查发现的问题可以反映项目在执行项目政策时审核把关还要加强,并从源头避免问题的产生,因此该项目要适当扣分,该项目实际得3分。

附表2:二次以上临时救助人数统计表

姓名

分配金额

补助人数

拨付金额

向春梅

阳新县黄颡口镇凤凰村委会三组

2

7,800.00

向春梅

阳新县黄颡口镇凤凰村委会三组

1

600.00

邹烈水

阳新县黄颡口镇黄颡口村委会三组

1

1,800.00

邹烈水

阳新县黄颡口镇黄颡口村委会三组

1

900.00

梁勋城

阳新县白沙镇潘祥村委会天洪组

4

3,000.00

梁勋城

阳新县白沙镇石和村委会潘祥村天洪组

1

900.00

梁勋城

阳新县白沙镇石和村委会潘祥村天洪组

1

900.00

戴圣发

阳新县浮屠镇下李村委会6组

1

900.00

戴圣发

阳新县浮屠镇下李村委会1组

1

600.00

蔡莲英

阳新县王英镇毛坪村委会毛坪村毛坪组

3

6,300.00

蔡莲英

阳新县王英镇毛坪村委会毛坪村

1

600.00

石四倩

阳新县王英镇杉木村委会杉木村潜龙82号

1

600.00

石四倩

阳新县王英镇杉木村委会潜龙贺组

1

600.00

尹建花

阳新县王英镇鲁山村委会鲁山村三组

3

600.00

尹建花

阳新县王英镇鲁山村委会鲁山村三组

3

6,300.00

赵堂贵

阳新县富池镇大雅村委会大雅村五组

4

6,000.00

赵堂贵

阳新县富池镇大雅村委会

1

600.00

李相贵

阳新县浮屠镇下李村委会下李村中李组

4

3,000.00

李相贵

阳新县浮屠镇下李村委会2组

1

600.00

柯云昌

阳新县枫林镇坳上村委会坳上组

1

600.00

柯云昌

阳新县枫林镇坳上村委会坳上组

1

1,200.00

邓细妥

阳新县黄颡口镇三洲村委会四组

1

1,800.00

邓细妥

阳新县黄颡口镇三洲村委会

1

1,200.00

宋庭骁

阳新县兴国镇陵园社区居委会陵园路青山小区

1

1,500.00

宋庭骁

阳新县兴国镇陵园社区居委会青山小区路16#

2

3,000.00

汪承林

阳新县排市镇硖石村委会硖石村塘尾组

1

600.00

汪承林

阳新县排市镇硖石村委会硖石村塘尾组

1

1,500.00

吴著佐

阳新县荆头山管理区荆头山虚拟村新华社区

1

600.00

吴著佐

阳新县荆头山管理区荆头山虚拟村新华社区

1

1,200.00

贾贤明

阳新县陶港镇青龙村委会垴下组

3

600.00

贾贤明

阳新县陶港镇青龙村委会垴下组

3

5,000.00

向娇

阳新县白沙镇山口村委会胡组

2

5,000.00

向娇

阳新县白沙镇山口村委会胡组

2

3,600.00

谈海霞

阳新县兴国镇张家垴社区居委会兴国大道公安二区一单元302室

2

3,600.00

谈海霞

阳新县兴国镇张家垴社区居委会兴国大道公安二区一单元302室

2

3,000.00

明伟伟

阳新县三溪镇黄冲村委会九组

1

900.00

明伟伟

阳新县三溪镇黄冲村委会九组

2

600.00

陈新国

阳新县三溪镇竹林村委会十二组

1

600.00

陈新国

阳新县三溪镇竹林村委会六组

1

900.00

成家枝

阳新县木港镇漆桥村委会漆桥村2组

2

5,000.00

成家枝

阳新县木港镇漆桥村委会漆桥村下边组

1

600.00

明火青

阳新县三溪镇丫吉村委会港南李组

1

1,500.00

明火青

阳新县三溪镇丫吉村委会港南李组

1

900.00

赵列伍

阳新县经济开发区用录村委会下刘组

4

14,400.00

赵列伍

阳新县经济开发区用录村委会用录村下刘组

1

1,500.00

尹菊香

阳新县兴国镇熊家垴社区居委会金三角世纪城C5栋

2

7,800.00

尹菊香

阳新县兴国镇熊家垴社区居委会熊家垴金三角C5栋

1

900.00

郭衍兵

阳新县龙港镇田铺村委会四组

1

600.00

郭衍兵

阳新县龙港镇田铺村委会四组

3

14,400.00

张绪卿

阳新县排市镇河北村委会河北村北山组

1

1,200.00

张绪卿

阳新县排市镇河北村委会河北村北山组

2

1,500.00

成花

阳新县木港镇泉波村委会泉波村口源组

1

900.00

成花

阳新县木港镇泉波村委会泉波村口源组

4

6,000.00

刘耀富

阳新县枫林镇大畈村委会一组

1

1,500.00

刘耀富

阳新县枫林镇大畈村委会一组

1

1,800.00

马国花

阳新县陶港镇陶港村委会5组

2

5,000.00

马国花

阳新县陶港镇陶港村委会5组

1

600.00

石珍

阳新县浮屠镇朝六村委会3组

3

3,000.00

石珍

阳新县浮屠镇朝六村委会朝六村三组

3

3,000.00

李相顶

阳新县排市镇上王村委会上王村二组

1

900.00

李相顶

阳新县排市镇上王村委会上王村二组

4

15,600.00

汪训富

阳新县排市镇官科村委会官科

1

7,200.00

汪训富

阳新县排市镇官科村委会官科村官科组

4

15,600.00

贾春秧

阳新县陶港镇王桥村委会上顶王组

5

15,000.00

贾春秧

阳新县陶港镇王桥村委会上顶王组

1

3,600.00

倪世金

阳新县王英镇倪家村委会倪家组

1

600.00

倪世金

阳新县王英镇泉丰村委会泉丰村倪家山组

1

900.00

彭易刚

阳新县王英镇彭堍村委会上新屋

1

1,500.00

彭易刚

阳新县王英镇彭堍村委会上新屋组

1

600.00

董月星

阳新县排市镇硖石村委会石上

3

10,000.00

董月星

阳新县排市镇硖石村委会硖石村石上组

1

1,800.00

吴高秋

阳新县率州管理区华潭村委会北山小区

3

3,000.00

吴高秋

阳新县率州管理区华潭村委会华潭村北山小区

1

600.00

2、自评报告完整率(4分)

单位或实施部门的自评结果应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结果客观,并要及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阳新县民政局2019年度临时救助绩效自评报告存在部分数据不够真实、数据不完整的现象,应当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该指标实际得分3分。

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率(4分)

对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按照“先解救、后救助”的原则,2019年度阳新县给予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23人,实行乞讨人员应救尽救,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该项指标实际得4分。

(三)时效指标(5分)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临时救助项目”对临时救助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按月发放,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况,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应保尽保保证了补贴资金的及时有效发放到位,有效保障临时救助对象的生活,该指标得分5分。

(四)成本指标(5分)

1、根据阳新县民政局《关于进上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阳民政发〔2017〕27号)规定,制定了科学的临时救助标准。

(1)1、情形较重的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情形严重的不超过10000元;情形特别严重的不超过15000元。

(2)因患重特大疾病或因意外事件受伤住院等支出型困难,经基本医疗报销和其他报销赔付后,个人自负金额2万元下救助金额不超过4000元;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不超过8000元;在4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不超过15000元;在6万元以上万元以下不超过18000元;在8万元以上的不超过20000元;。

(3)因非义务教育阶段子女教育等支出型困难,救助金额不超过4000元。

(4)困难突出的救助金额不超过6000元。

2、阳新县临时救助标准规范、合理,确保临时救助人员能获得适当的救助服务质量,2019年预计拨出临时救助资金1800万元,实际拨出临时救助资金1648.6万元,达成率91.59%,实际得分4.58分。

附表3:临时救助各标准段统计表

拨付标准

拨付家庭人数

享受补助户数

拨付金额

2万元以上

1.00

1.00

39,301.00

1.8万元-2万元

690.00

202.00

3,980,000.00

1.5万元《1.8万元

465.00

133.00

2,115,851.00

1.5万元《1.00万元

719.00

219.00

2,625,765.00

0.8万元《1.0万元

267.00

72.00

626,100.00

0.5万元《0.8万元

1,357.00

505.00

2,937,548.00

0.4万元《0.5万元

108.00

30.00

138,300.00

0.4万元以下

3,439.00

3,204.00

3,732,643.00

合计

7,046.00

4,366.00

16,195,508.00

三、效益指标(15分)

(一)社会效益(15分)

1、政策知晓率(5分)

“临时救助项目”已经实施很长时间,村民对政策的知晓率通过横幅标语宣传、展板政策宣传及向群众发放民政民生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群众了解临时救助人员条件及申请程序,同时通过电视、报纸、政府网站号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加大政策宣传,已达到政策全覆盖,让广大困难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该项指标指实际得5分。

2、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5分)

“临时救助项目”预计将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为24700人脱贫,实际项目实施以来带动建档立卡人口脱贫人数24670人,脱贫率99.88%,基本实现了全覆盖,该项目实际得5分。

3、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分)

2019年阳新民政部进一步完善面向低保、临时救助人员、困难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各类困难群体的救助保障工作,2019年共计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919人,100%兜底保障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该项目实际得5分。

(二)满意度指标(8分)

1、临时救助对象满意度 (4分)

经现场及问卷调查了解,“临时救助项目”执行过程中,以成效宣传为重点,以各种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民政民生工程宣传工作,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因政策宣传到位,政策落实切实可靠,村民应享有权利和利益得到充分的保障,权利得到充分的保护,基本生活发挥了“保命钱”、“救命钱”作用,在一定程度甚至根本上解决了生存需要,尽调查用户抽查率满意度98%,实际得4分。

2、受助对象满意度(4分)

受益人群满意度方面,临时救助根据群众需要申报审批,审批通过后补助资金能按月及时发放,不仅提高了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政府的形象,而且使群众的满意度日趋提升,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该指标受到群众极大欢迎,给生活带来明显的好处,群众满意度 99%,实际得4分。

(三)可持续性(3分)

民政临时救助补助制度是我国目前较为成熟和完善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它保障了城乡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在整个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属于最后一层社会安全网,做好了民政临时救助补助工作事关民生的根本,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将进一步促进民生事业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第五章 项目存在的问题

在“城乡临时救助”项目绩效评价中,通过对提供的资料查阅分析后,发现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管理预算编制不细化、实际支出与预算偏差较大、资金考核不细等问题,主要如下:

一、绩效指标体系不健全

阳新民政临时救助绩效指标的设置未根据工作实施方案设置项目绩效指标,可执行的量化指标需完善,否则难以评价和考核项目的实施情况。

二、临时救助的覆盖面不广

由于因灾、因重大疾病需救助的对象较我,难以确保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需求,且救助管理办法实行的是封顶救助方式,难以解决困难家庭的实际需求,资金缺口还较大。

三、自评报告不完整

根据财预〔2020〕10 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财政项目支出要做到“谁支出、谁自评”,以全面反映项目实施的决策、资金管理、产出和效益情况,且核心指标应当明确、具体、可衡量,数据及佐证资料应当可采集、可获得,但阳新民政局的自评报告在数据及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上还需要完善。

四、实际支出与预算偏差较大。

据查看阳新县民政局2019年度临时救助资金发放明细表中的人数与金额与政府网站的数据不符;民政局的公示绩效表中的社会效益指标中指标值与实际差异较大。

第六章 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与绩效相结合的评价制度。

设置项目绩效指标,完善项目预算管理体系,绩效指标根据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设置具有可考性和全面性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尽量设置量化、易搜集数据的指标值,针对不同的项级细化分解设定具体的绩效指标,以便于年末项目工作考核。

二、规范乡镇民政办临时救助资金的使用

对临时救助资金使用形成有效监控机制,严格控制现金发放,实物发放要严格按照政府规定采购物资,并定期督查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规范临时救助资金的使用。

三、严格审查,控制救助次数和救助标准

应严格按照“临时救助方式和标准”对临时救助对象符合救助标准和限制进行判定,控制救助标准不超过限额;执行救助对象不因同一事由反复申请救助。

四、多方筹集救助资金,并加强监督工作

救助资金除政府投入外,还需要广泛宣传,动员社员力量募捐、捐赠对方式筹集救助资金,并加强财务核算,规范核算临时救助资金,检查资金拨付程序规范,以保证使用安全有效,及时防止人情保、关系保和错发,减发、停发、乱发现象。

第七章 项目评价结论

一、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统一要求,结合该项目实际情况,本次绩效评价一级指标包括项目管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 4 个方面, 权重分别是18%、52%、18%、12%。其中:项目管理指标下设三个二级指标;产出指标下设四个二级指标;效益指标下设一个三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下设二个二级指标;每个二级指标下设若干三级指标,共24 个。

附:项目实施单位绩效及权重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分数

实际得分

权重%

项目管理

组织保障

8

7.00

8.00%

信息化建设

9

8.00

9.00%

监督检查

9

9.00

9.00%

项目管理合计

26

24

26.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26

20.33

26.00%

质量指标

12

10.00

12.00%

时效指标

5

5.00

5.00%

成本指标

5

4.58

5.00%

产出指标合计

48.00

39.91

48.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15

14.00

15.00%

满意度指标

8

8.00

8.00%

可挂续情影响

3

3.00

3.00%

满意度合计

26.00

25.00

26%

累计

100

88.91

100%

二、评价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满分为 100,分别为:60 分以下级别为“差”;60-80 分级别为“一般”;80-90 分级别为“良”;≥90分级别为“优”。

三、通过本次绩效评价,评价人员认为阳新县2019年临时救助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实施过程中符合国家政策需求,目标明确,组织管理到位,执行项目有力,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专款专用,信息传播充分,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达到了一定的效益和成果,各大指标均基本符合绩效评价的相关内容和指标,通过指标评分得出综合评价结论如下:项目单位评价后综合得分88.91分,绩效评级为“良”。

四、其他

本报告专为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目的以及报送有关部门,绩效评价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除依据法律规定需要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见诸于媒体。

湖北晓智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20 20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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