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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阳新县2016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索引号 000014349/2017-05176 发布日期 2017-10-20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阳新县人民政府

阳新县2016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阳新县2016年“三公经费”总额为18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3万元,公务接待756万元,较2015年三公经费总额2121万元同期下降16.61%,主要是我县对县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提出了明确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实行压缩,同时对一些非紧要、非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事项,按照能压则压、该减就减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另一个原因就是我们县实行公务员用车改革,取消公务用车,这样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就下降。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领导对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把关,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对公务费、接待费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综合定额维持上年标准,不予增加。加强“三公经费”执行管理。明确要求县直部门将“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的规模内,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特殊原因不予追加预算。
为促进预算单位有效实施“三公经费”管理,在日常财政监管中,注重对预算单位的业务辅导和政策宣传,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到“三公经费”管理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风政风好转的重要意义,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将“三公经费”管理作为各单位的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职责,完善制度,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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