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2017年阳新县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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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布日期 | 2018-10-16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
文号 | 文件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 所属机构 | 阳新政府网 |
一、2017年度阳新县公共财政收入总计661602万元,其中:
(一)、公共财政收入150004万元;
(二)、上级补助收入367879万元:
1、返还性收入10906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515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645万元,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5805万元, 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1941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0845万元:体制补助收入31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82888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收入40557万元,结算补助收入2142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3443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2713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3423万元,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支付收入43623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36708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4251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2343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248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8475万元;
(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6128万元;
(四)、债务转贷收入39829万元;
(五)、上年结余29759万元;
(六)、调入资金61174万元;
(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957万元。
二、2017年度阳新县公共财政支出总计661602万元,其中:
(一)、公共财政支出559756万元;
(二)、上解上级支出32362万元:体制上解支出21103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1259万元;
(三)、债务还本支出24969万元;
(四)、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728万元;
(五)、年终结余3778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77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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